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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30日19:23
新北市三重区“豆干厝”色情业者行贿警员案,新北地院今下午宣判,被控插干股收贿的
三重警分局警员涂国华(39岁),遭依收贿、妨害风化等罪共判处5年10月徒刑,白手套
陈荣富(53岁)判刑2年,大同所警员朱煜仁(40岁)则因罪证不足,获判无罪。另“豆
干厝”业者林梦婷(44岁)、易雅菁(45岁)等,各被判处9月至1年4月不等徒刑;全案
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梦婷等多家色情业者为避免管区三重分局、大同派出所取缔,自2006年起,
按月行贿辖区警员4万6千元至6万2千元不等,且每逢农历春节、端午节及中秋节等三节还
“加菜”(多付贿款),交由陈荣富及许树兰(2008年过世),交付金钱给不肖警员以及
地方角头。
虽业者行贿金钱不少,但因主要经手贿款的许树兰已死亡,无法追查出其他涉案警员,法
官最后仅依长期间及业者指证,认定警员涂国华自2008年5月起即以插干股方式,收贿4个
月,总计4万3千元。(孙友廉/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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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630/425416/
4.备注:
收6300万判七年 收4.3万判五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