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9ma5566 (英揪马5566)》之铭言:
: 神作
: 听说是乡民写出来的
: 我几年前看过一次
: 现在想边看边打
: 但是却找不到该作品
: 是 佚 了吗 ??
: 有没有大学刑法课的八卦?
当初只是对于几个判决很不爽想要恶搞一下,所以请不要太认真于说理的部份,
大概只有基本名词的解释值得一看。
当初大三闲闲乱写,写了九回太监。
没想到去年七月至今连载再开,竟然到现在就写了二十几万字了。
其中有13万字是这一个月写的。
对于最近品质每况愈下,我想除了江郎才尽,还有一点就是…
我根本是自然组的啊XD
我是嘉义高中数理资优班毕业,念了一年警大交通系,两年师大地科,
后来才把法律系唸到学士课程。
其实我是对刑法有兴趣却不了解刑法,只好说自己是少数说的信徒。
但是至少一些判决是争议很大,违背一般人的法感情,所以我才小小靠背一下。
例如叫人家舔老二算是口交样态的强制性交,在第2回被我靠背了一下,
性交关于口交的定义是第10条第5项第1款:
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为。
强迫女生舔你鸡鸡,关口腔鸟事?舌头伸出嘴巴后算口腔吗?
当然一般人的法感情认为强制别人舔鸡鸡很过分,
但是刑法最基本的罪刑法定精神下从严文义解释实在不能把舔鸡鸡当做口交,除非插入。
还有趁人睡觉刮阴毛不算伤害,出现在第11回,
以身体完整性说或机能说都应该算伤害,当初判决出来时我简直气疯了。
接下来很多回都算是凑字数了,我想干脆自废武功永久富监算了。
有人缺员工吗?
我想找工作,英文有英检中高级程度,魏氏智力测验第三版137,
但是什么都不专精都只懂皮毛,在补习班教过七年国中理化,
有适合我的工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