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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住宿私权与集体权利都重要
自由时报 2014-06-26 14:01
〔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中国国台办主任张志军前天抵台访问,
并在桃园机场旁的诺富特饭店举行“王张会”,
但抗议的反对黑箱服贸等民团入住的房间,遭警方破门而入,
被批“践踏人权、回到戒严”行政院长江宜桦出席活动致词时却意有所指表示,
个人住宿私权,与集体权利同样重要。
江揆出席行政院举行的“阿鲁哇族及卡那卡那富族为台湾原住民第15族、
第16族记者会”。对于张志军访台,江揆面对媒体询问时,并未回答。
江揆在致词时表示,多元文化族群精神,在人类历史上是一个重要进展,
原住民族的正名权,是一项重要人权,但一般早期讲到人权,都是想到个体性人权
,像是私有财产权,私有权迁移权行动权宗教信仰自由住宿权利等,
但廿世纪以来,人类权利进展上一项大突破,就是集体权利,
即一整个民族或族群的权利,比起个人个别享有的权利,可以说同样重要。
网友批︰换了屁股就换了脑袋
江揆发言,立即引起网友批评,网友质疑,
“这是一个号称自由主义政治学者的见解?还是换了屁股就换了脑袋?”
也有人说,“听起来像中国政府的发言。”网友Bao Hsiang Liu 认为
,“那么哪天为了集体利益,捍卫台湾人被出卖的权益,破行政院门应该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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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听听真正专家的发言吧?
国家的兴亡与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相比, 根本不值一文。
国家是由人组成的。没有国家,人照样能生活,
但没有人,国家则只是一个空泛名词而已。
人和国家,哪个是本?哪个是末?哪个更加重要?不是很清楚了吗?
只有当国家的存在和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没有严重抵触时,国家的存在才有其意义。
反之,失去存在价值的国家嫉恨值得生存的人们,往往将他们一同带往地狱。
国家并不是由细胞分裂而形成个人,
国家是结合一群具有主体意识的个人所构成的,
在此前提下,何者为主? 何者为从?在民主社会中是不辩自明的道理;
没有国家,人仍可活下去;但没有了人,国家也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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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杨威利来担任台大政治系教授好了,他比江揆有智识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