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姊之前去美国德州找朋友,
她们就开车出去,
后来我姊去买东西,
她朋友开车去载她,
途中一个16岁的小女孩(美国16岁就可以拿驾照)
不知道是要换道还是怎样,
总之就是直接往她朋友的车中间一撞,凹了一个洞。
之后叫警察,结果警察也没有拍照还是啥,
就叫她们交换资料和打电话给保险公司,
然后就叫她们赶快移车不要妨碍交通。
后来过了一天,那个16岁的妈妈就说是我姊的朋友开车去撞她女儿,
吵了很久。
我姊的结论就是,全世界的三宝都一样,
而且美国的警察处理交通事故比台湾还糟,哭哭
有没有美国处理车祸更糟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