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姊是租屋族,今日实际去办理迁籍的事,发现没那么简单。
我在台北市租房子,房东答应我迁户籍后,我备妥身分证、电费帐单以及租贷契约去户
政事务所办理。可是,事务所的人要求我务必要附上正本的"房屋权状"或"最新的房屋
完税单"。而且,电费帐单完全用不上,因为要直系血亲才可以。我觉得房东答应我迁
籍就不容易了,还要跟他讨权状跟完税单太强人所难。这是我被事务所的人为难,还
是真的需要麻烦房东。板上有人是非直系血亲转籍成功的例子吗?
籍行军网站上写的简单,其实不简单阿!
http://goo.gl/1laln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