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黄国昌:“诺富特”声明简直是鬼话连篇

楼主: quesent   2014-06-25 21:48:58
※ 引述《mmdiary (百年孤寂)》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1559839637576550
: 黄国昌
: “诺富特”声明简直是鬼话连篇
: 依《发展观光条例》第66条第2项授权所订定之《观光旅馆业管理规则》,其规范目的与
: 射程范围在于处理“主管机关与旅馆业”间之管理关系,无论如何绝不可能作为“侵害或
: 限制房客人身自由”之法源依据。
: 诺富特的声明,援引《观光旅馆业管理规则》第21条第6项之规定,根本就是为了企图掩
: 护其违法行为的胡乱主张,更突显了一个号称国际级旅馆对顾客权益的轻视与践踏。
: 打开天窗说亮话:如果不是为了中国来的张志军,如果不是配合航警局、国安人员,诺富
: 特饭店何时做过这么离谱的事情?
: 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一定要追究到底!马政府,也请不要继续故作无辜地声
: 称与此事毫无关系,真的把大家当傻子吗?
: 为了一个中国的官员,台湾的民主自由与基本人权,又再度遭受严重的灼伤!
讲个八卦,查了一下《发展观光条例》所授权“旅馆业管理规则”、“观光旅馆及旅馆
旅宿安宁维护办法”,让警察有类似临检、紧急处分之权力进而侵害或限制房客与访客
人身自由、资讯自主权的法源,这些规定违宪也好,牴触法律规定也好,或是仅被认为
是恶法也罢,都是民国九十一年交通部所制定通过。
九十一年,观光局长是谁、交通部长又是谁、行政院长又是谁,是谁通过这样的烂法?
騜只是拿着匾留给他的武器对付这些人,一切还真是依(匾时代的)法行政谢谢指教,千
错万错騜绝对没错,一切都是匾的错。
民主阵线还真该好好更民进党、小英基金会之类的好好切割一下,过去错误的政策果然
比贪官污吏可怕,至今仍威力尤存。
有没有扁维拉到现在还那么好用的八卦?
作者: BingBaKing (冰棒王)   2014-06-25 21:50:00
阿扁下台
作者: seigaku00765 (玺)   2014-06-25 21:50:00
91年 国会多数是谁?
作者: GM520   2014-06-25 21:50:00
XD
作者: mikamitomoya (三上智也)   2014-06-25 21:50:00
那时候国会谁开的
作者: mirce (枫叶)   2014-06-25 21:50:00
因为阿扁时代制定了太多束缚人民的恶法 所以现在还被马皇关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4-06-25 21:50:00
国会当时依然是KMT的
作者: 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   2014-06-25 21:51:00
.....明明就是滥用关法律本身屁事
作者: mirce (枫叶)   2014-06-25 21:51:00
起来悔过 这是好事 怎么一堆人还在高呼阿扁无罪呢?
作者: asrser (先别急着发废文)   2014-06-25 21:51:00
阿扁继续救援。 话说就算真的算有授权,那些黑衣人没人知
作者: shukevin (被毁容的武大郎)   2014-06-25 21:51:00
去香港被拒你抗议,人家来你抗议,有比较高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21:52:00
警察有这个权力 也要考虑该情形的适法性问题
作者: shukevin (被毁容的武大郎)   2014-06-25 21:52:00
台湾被这些学法的嘴炮害得还不够?
作者: c155325 (肥肥泰迪熊)   2014-06-25 21:52:00
原来立院法案通过与否是看人数少的那一方啊(笔记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4-06-25 21:54:00
饭店有权力驱逐不速之客 饭店不是免费公共场所OK?不过是一群想省钱的无赖罢了 那来那么多政治迫害借口
作者: wight (开心每一天)   2014-06-25 21:56:00
水果刀 可以拿来切水果 也可以拿来杀人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21:56:00
楼上 饭店没有权力赶走访客 也没有权力破门而入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4-06-25 22:01:00
楼上私人饭店没权力驱逐不速之客?你确定?
作者: isacjvdov (感觉不会骗人)   2014-06-25 22:03:00
楼上几楼为了护航什么鬼话都说得出口 不用太意外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22:04:00
客房属登记人所有 他要邀请朋友来完全合理况且 最后也的确无法源驱逐他们 警察都做给你看了你现在是要打警察的脸吗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4-06-25 22:05:00
不速之客的定义也不是全由饭店说了算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22:05:00
你要赶走房客的客人至少要有正当理由 否则毫无正当性可言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4-06-25 22:06:00
不然饭店就公开宣告, 非中国人住房就一律踹房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4-06-25 22:06:00
今天有人去你的餐馆订两位席 却带七人吃七份的饭 合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22:07:00
更不要说破门而入是完全依法无据的
作者: Tuscany (台湾中国 一边一国)   2014-06-25 22:07:00
不伦不类类比都出来了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4-06-25 22:07:00
楼上有人为了漂白恶行 什么鬼话都能凹成冠冕堂皇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22:08:00
你举餐厅的例子很烂 餐厅始终是公共场所 而房间则是个人住居,而且,即使饭店和房客有纠纷,也还是没有破门的权利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4-06-25 22:08:00
住饭店和去餐馆吃饭能做对比吗!? 别硬凹好吗?
作者: Tuscany (台湾中国 一边一国)   2014-06-25 22:09:00
所有在外租屋的小心了 朋友不能来访 房东有权破门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4-06-25 22:09:00
餐厅是公共场合? 你开的店可以让人白吃白喝?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22:09:00
公共场所的意思是那样的吗?
作者: chen1i6c04 (轻踏水无痕)   2014-06-25 22:10:00
不会举例就别举好吗,餐厅是看你点几份餐收钱,又不是订几个位置收钱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22:11:00
上面就说了 就算饭店和房客有纷争也不能用破门赶人的方式解决,因为那已经是个人住居了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4-06-25 22:12:00
楼上逻辑好一点可以吗?订两位来七位 所以多出来的人免费?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4-06-25 22:12:00
公共场所不是代表免费好吗?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22:12:00
你还没搞懂吗 就算要加钱,那也是用加钱或者打民事讼诉解决,不能随便闯入个人居所这是常识吧,你跟房东有纠纷,他也不能随便赶你走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4-06-25 22:13:00
不要再和他扯餐馆吃饭, 这根本是张飞打岳飞捷运是公共场所, darkholy 你搭捷运要不要付钱!?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4-06-25 22:15:00
因为你的理根本说不通 所以不想继续瞎搅和是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22:16:00
你的盲点就是没弄清楚即便房客有问题,合法的解决方式是什么,总之不会是破门而入然后赶人,后来到的警察也不敢赶人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4-06-25 22:16:00
我搭捷运当然要付钱阿 不过我不会买一张七个人搭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4-06-25 22:17:00
那你说‘餐厅是公共场合? 你开的店可以让人白吃白喝?’你的意思就是公共场合可以白吃白喝啊,那捷运不就能白搭!!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4-06-25 22:17:00
sading7么叫作合法方式? 请举例,不要回避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22:17:00
打民事诉讼啊请警察来也是合法的方式,但注意警察也没有破门的权利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4-06-25 22:18:00
rwhung你的逻辑有问题,我何时说公共场合可以白吃白喝?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22:19:00
你明明就是那个意思 不要再拗了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4-06-25 22:20:00
你刚明明说 ‘餐厅是公共场合? 你开的店可以让人白吃白喝?→ darkholy:餐厅是公共场合? 你开的店可以让人白吃白喝?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4-06-25 22:22:00
rwhung你中文真的很差喔,两个问号你也可以这样凹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4-06-25 22:22:00
A=B , B=C .然后A≠C 到底是谁逻辑有问题不知道是谁中文差...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4-06-25 22:25:00
餐厅是公共场合? =>我质疑,所以我认为不是公共场合你开的店可以让人白吃白喝?=>我的店当然不行你的也许可以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4-06-25 22:29:00
是不是公共场所,不是你认不认为 好吗? 那是有法律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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