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骗大家没读过法绪
饭店发言原来用来规范饭店业的行政规则 可以与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有所牴触
我搞不懂饭店都没有法务吗 撞门前没请教一下法务这样做违不违法
不过我想饭店也没再怕
原来警调单位在饭店第一次做出违法事情竟然没有做笔录
如果撞开门的是公家机关部门人员 请把他们搞死
行政法天条比例原则被糟蹋到此
我看政府就学美国拉 设立对待恐怖份子特别法
只有嫌疑人涉嫌国安问题 就可以对他无限上岗
还是学英国 把爱尔兰裔都拘禁个七天七夜 让他们承不承认是恐怖份子
乱七八糟
作者: air1208 (缺氧) 2014-06-25 21:02:00
KMT=法律...
作者:
wts4832 (住在海边的地瓜)
2014-06-25 21:05:00删推文等著被水桶吧
作者:
xx60824xx (人生的本能 就是求生)
2014-06-25 21:07:00科科 有请版主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6-25 21:08:00台湾不用制法 就已经可以那样做了 为什么要设法律?
作者:
AxelGod (Axel)
2014-06-25 21:09:00根本没有方法给KMT教训啊 干 好气好气
作者: soultakerna 2014-06-25 21:10:00
干最后还不是什么没有人破门之类的鬼话
作者:
stero (认真 发呆)
2014-06-25 21:14:009.2请滚回对岸 封锁网络 上啥洨PTT 干你们的国家 可不准你们上这边 64天安门~ 台独~
作者: MacOSX10 2014-06-25 21:24:00
饭店只要不承认那些算客人 以非法入侵报警赶走是可以的
饭店不能说那些不算客人 因为"已"登记入住算是契约成立了 怎样都不能算房客非法入侵
作者:
hk416 (☑☠☜✉☎♂♀♪)
2014-06-25 21:58:00不可以删推文吧 这是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 亏你念法续板归都说不可以删推文 你还删 宪法的言论自由你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