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oex0608 (BorEXE)
2014-06-25 15:52:23※ 引述《aaagang (我...)》之铭言:
: : 一、有危害国家安全之嫌疑者。
: : 六、未携带身分证明文件或拒绝住宿登记而强行住宿者。
: 第六点不要再乱说了,
: 这是指警察希望你出示证件时,你有证件可以证明身份就好,
: 不是入住就要拿身份证出来,一般登记也不需要拿身份证,
: 住宿登记是一群人有一个人登记即可,
: 有人说住宿的要全部登记,可以讲台湾的哪几间来听吗?
: 对了,除了大陆自由行的,"每一位"都要登记
政黑板有经常入住的人回复
华航园区这间诺福特酒店不在机场管制区中,而在航空科学馆旁,任何人都可以入住 但是,这间饭店强力执行一个规定 "所有住宿旅客都要持身分证件登记" 而且在柜台主动问,问到你有携伴,就会要求你携的伴拿证件给它们登记 为什么我知道? 因为我每个月都要去住一次,所以很清楚他们的规定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03671793.A.D6D.html
饭店声明 http://0rz.tw/WW1CP
XDDDDDDDDDDDDDDDDD 要闯进去辣LAAAAAAAAAAAAAAAAAAAA
所以咧?你租房子房东说不可以钉钉子 你钉钉子他就可以破门?
作者:
lspci (awk sed echo)
2014-06-25 15:54:00政黑说的你敢信???
更何况登记与否是否是合约一部份或是饭店行政管理内容都还讲不清楚
作者: dondonlin 2014-06-25 15:55:00
KMT新书发表会‘一百个办你的理由’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6-25 15:55:00饭店也已经发声明稿啦
其实只要办登记不就好了?一个租约上根本无干的人跑进
作者: vul310 (小班) 2014-06-25 15:56:00
夜间多次于安全梯、大厅、出入口行走..干 原来入住不能乱走
作者:
ange09 (玖)
2014-06-25 15:56:00政黑说的你也信
租处 租约上挂名的房客也不在场证明~这闲杂人若在房
作者: vul310 (小班) 2014-06-25 15:57:00
这间饭店也太小心了吧。这么爱观察房客
作者:
ewayne (ec)
2014-06-25 15:57:00规定在哪里?公布在旅客订房须知吗?有没有公布?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6-25 15:58:00我也不懂为啥那些人不登记 登记不就好了?
反正就是几个不懂法律的社运人士被抓小辫子 踢到铁板知错即改 下次按照规定严谨行事 即可好好呛张志军~
作者:
gy5566gy (gy5566gy)
2014-06-25 15:59:00你又知道他们没有登记的?
作者:
ewayne (ec)
2014-06-25 15:59:00什么叫“闲杂人等在房内”?是不是该先问“怎么进去的”?
作者:
gy5566gy (gy5566gy)
2014-06-25 16:00:00说赖中强不懂法律 只有笑死
作者:
ewayne (ec)
2014-06-25 16:00:00并且要赶人,那也该是租用这间房间的人提出要求
赖中强若战得稳 记得快去桃园地院控告警方违法侵入嘿站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6-25 16:01:00如果房间内每个人都有登记,那饭店就准备吃大屎囉
作者:
ewayne (ec)
2014-06-25 16:01:00请问租用这间房间的人,有提出要求请饭店把“闲杂人等”赶出去?
作者:
gy5566gy (gy5566gy)
2014-06-25 16:01:00别装中坜啦 如果没登记房间KEY哪里来的?
一番两瞪眼~总之站得稳告下去就知分明~但现在社运也只能在旁喷口水弹政治层面的擦边球 法律上却还未反击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6-25 16:03:00没看过饭店网页上有说各房型最多入住几人吗?你登记3人入住结果住了10人,饭店自己买单?
其实 只要社运人士严谨一点让警方抓不到小辫子 那么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4-06-25 16:07:00饭店一可一要求加钱 二可以要求离开 但绝不包括可以破门
饭店与警方破门 就准备坐牢与赔到死~但现在社运人士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07:00某C还在胡扯 你的论点根本站不住脚你登记人不在 是不会联络他喔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4-06-25 16:08:00就跟房东没权利擅自破门侵入出租的房子一样
嘴巴嚷嚷警方违法(的口水) 但实情如何那可有得辩论了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4-06-25 16:09:00一直很想问饭店破自己饭店门违哪一条法?谁解释一下?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09:00原来警方可以没有得到登记人确认就强行进入 你究竟那根筋不对可以得到这个结论?那已经不是自己店的门了
作者:
gy5566gy (gy5566gy)
2014-06-25 16:09:00他只会跳针检讨社运人士啊 超假的XD
作者: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14-06-25 16:09:00想不到理由为饭店护航吗? 科科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4-06-25 16:10:00我不太明白饭店与房客间的契约关系,跟外面租屋一样?
sa你自己看饭店声明稿吧 饭店有尽告知义务叫未登记的人登记 有脑的网友都知:那么登记不就好了!!结果咧!那几位拒绝登记~依租约 违约者若需离开 饭店即有法源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12:00饭店没有权利赶走不需登记的友人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4-06-25 16:12:00有律师在场,为何不登记,还挺好奇的,这律师太不专业了吧
作者:
sheepxo ((羊臣又))
2014-06-25 16:12:00不想去登记的 摆明心里有鬼?
这就是版上也常讲的 对于不配合规定的 卖方有权拉倒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13:00如果你说的是对的,那么他们会被警察驱离,但他们还在呢
不配合这些闲杂人-饭店又没叫赖律师离开 是叫嫌杂人~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4-06-25 16:13:00这句话应该反过说也通啊...没登记就是个漏洞
sa你是法律背景吗?这是饭店的权利 权利如何行使 是饭
作者: sad2 (子衿) 2014-06-25 16:14:00
昨天晚上怎么进去的? 晚上可以早上不行?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14:00登记过的房间视同登记人居所 其友人当然不需登记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4-06-25 16:15:00那也要看契约关系是依据哪条法律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15:00不是强度问题 是性质问题 你连这都搞不清楚啊
当前一晚饭店不强硬行使-这是饭店裁量权-当后来饭店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16:00强行进入个人居所有法律明定要件存在 这个上面就有人PO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17:00什么裁量权? 饭店根本没有驱离该居所里没有公共危险之虞的
若变成强硬 要叫警方来驱离-不管要硬要软 都饭店自由
作者: sad2 (子衿) 2014-06-25 16:17:00
所以是饭店一开始就没要求全部的人都要登记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4-06-25 16:17:00那饭店可以一人登记两人房,10位友人住宿?原来我高估法律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18:00你莫名奇妙又给了饭店这个裁量权 我看你是把饭店内部行政管理规范误当成法律了
athran跟arrenwu网友都提到的质疑 sa网友麻烦答一下~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4-06-25 16:19:00等诉讼结果吧,两边都一堆漏洞,请律师真的白请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19:00你先回答我上一篇我已经问很久的问题吧 登记人在附近的情
作者:
lebiged (lebiged)
2014-06-25 16:19:00一人可以登记两房阿,我在知本老爷酒店做过,加钱加床位
作者: sad2 (子衿) 2014-06-25 16:20:00
一人登记根本不是法律问题 是常识问题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20:00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强行闯入个人居所需要的要件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4-06-25 16:20:00疑?我以为确实有过夜,我看错了吗?我再重新爬一下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21:00在这件事中完全不符,又那来的合法性?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4-06-25 16:24:00饭店的声明是说有先要求登记,如果是拒绝登记那...
通常情况 入住契约(但一般人不会看)去对违规说明处置若违约依情节不能排除包含令未登记者离开->遵守租约~如果某些网友认为这规定"太严苛"~那你不选这家住即可很多篇文章中脑袋装X的网友扯到临检->那是针对有登记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29:00没有权要求访客离开 这我说很多次了
而完全没有违反租约的情况 警方还硬来 警方就倒大楣结果好笑的是 这些社运人士自己不谨慎留下小辫子导致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30:00而且即便违反租约,那也是先启诉讼,而后才有强制驱离
所以学校宿舍单人房 规定禁止留宿 很皮的某学生就是带友人留宿 照sa好逻辑 等打完三审定谳才能赶闲杂人?不然侵入住宅等大帽子全套到校方人员身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34:00很抱歉 这不是公诉罪 学生没有提出讼诉 法院就不会处理所以在学生或友人或家属没有对适法性提出质疑的情况 学校是没有违法的一般房屋租贷的情形也是一样,你没缴房租,房东也无权赶你
今天不管宿舍租约或旅馆租约 都不免会禁止此类违规事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36:00出来,但若他赶了,而你也没反应,那他就没违法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37:00像这种租约问题是民事诉讼的范围,有无违约不是单方面能认
所以校方委外民营的学生宿舍 单人房发生学生留宿友人三审定谳前 该友人继续待爽爽 校方无权破门赶人?钦敬反正一路看下来 你我观点不同 在此互辩无大实益 你的法理观点你自己留着用 我没意见~你不信我 我是无妨~~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6:43:00讲过很多次了 无立即且明显之伤害之虞 就不符合赶人要件所以是的,在诉讼结束前你所谓的留宿案件,是可以让该学生继续住到契约结束为止
好吧~我不与置评~你的观点对住宿学生携友是一大福音~希望更多学生知道有你说的这种观点 那么学校单人宿舍日后跟男友女友同居就方便了~就算违约 赔钱而已~隔壁室友抱怨这间房违规 学校也无权赶人~算砲舍福音~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4-06-25 17:14:00只好提倡饭店四人房当八人房住了最终结果就是饭店全面照规矩来,入住前就要全部登记囉
就警察做法很白目,要麻敲门关心一下,然后在外面把风跟踪就好。硬要破门赶人.......请问他做什么坏事?最近政府老是做事很失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