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有"知"的权利好吗? 如果这样子的权利都被有钱的公司控制的话
那我们跟共产国家有什么差别? 我想信年代的行为是为了公众利益着想
不像是爱尔达整天只想要靠着这些权利赚钱
台湾人应该要团结起来打倒这些资本主义的公司
将这些原本属于国人的权利给要回来 同样的这世界上以专利赚钱的公司也要打倒他们
要他们把属于全球人类的知识免费开放出来 而不是只让少部分的人赚钱
※ 引述《XXXXXXXXXGAY (我老公是张孝全!)》之铭言:
: 给断讯喊爽的人:
: 你们在爽个屁啊,没得看我们也会上网看啊
: 你们以为没第四台,我们就没足球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