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rogha1 (Dangelo)
2014-06-25 12:31:42※ 引述《morphine1121 (高速バキューム)》之铭言:
: 《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华民国的根本法,拥有最高位阶的法律权力。
: 民国35年(1946年)12月25日代表五亿多中国人民的制宪国民大会代表于南京议决通过,
: 民国36年(1947年)1月1日由国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
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施行以来
有哪一条规定, 已经下台的总统, 可以不经过任何程序, 不需要选举, 就自己
"复行视事", 自己宣布自己成为总统?
如果有人这样干, 那他算是中华民国合法总统吗?
他的政权算是中华民国合法政权吗?
蒋介石就是这样干的
更何况他宣布"复行视事"当总统时, 中华民国其实有个合法正统的总统
李宗仁, 他并没有下台, 他只是流亡到美国, 但是他的身分还是中华民国总统, 毫无疑问
所以台湾这个中华民国, 并不是合法的政权, 只是蒋介石建立的假中华民国,
山寨版中国, 伪中国
所谓维持现状, 就是维持台湾是伪中国的现状, 台湾人是伪中国人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