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路边“借”安全帽 2女大生遭诉泪崩

楼主: bpdq (四方)   2014-06-24 19:55:40
※ 引述《overtop2 (overtop2)》之铭言:
: 我安全帽还是挂在坐垫下方 要干走也要毁损(硬拉或是把背带弄断)才能拿走
: ^^^^^^^^^^^^^^^^^
: 所以那个根本是窃盗 不是侵占了
: 如果是安全帽直接放在坐垫上面 或是能随手拿走的 才算是侵占
侵占 = 已持有他人之物(合法的持有) +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ex.刘备借荆州占荆州、向隔壁阿花借橡皮擦不还
窃盗 = 窃取他人动产 +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ex.拿放在他高雄人机车上的M2R碳纤维全罩安全帽($5400)然后骑去台中
使用窃盗 = 窃取他人动产 + 用用就好 !?
ex.雨天拿插在图书馆伞桶他人的初音伞遮雨,走到法学院放在门口去上课。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4-06-24 19:58:00
使用窃盗就是没所有意图
作者: JusticeMoon (JusticeMoon)   2014-06-24 20:00:00
使用窃盗=没有不法所有意图,不构成窃盗罪但应有民事上不当得利的问题
作者: alovefan ( )   2014-06-24 20:02:00
那使用窃盗不只使用一次可以当作意图为自己所有了吗如果是拿别人伞走回家,通常也会继续使用了吧
作者: tjtjtj (新)   2014-06-24 20:06:00
使用窃盗=未具有将他人所有变更为己所有之意图
作者: alfredgod (小江湖)   2014-06-24 20:12:00
如果被抓到辩称说想用几天之后会还 这样可以吗?
作者: abellea85209 (阿比利亚)   2014-06-24 21:15:00
不行阿 你要有归回原位的的客观事实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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