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炉弊案 张荣味更三审判9年
云林县前县长张荣味在2002年担任县长时,涉及33亿元林内乡焚化炉收贿案,云林地院依
贪污治罪条例判处14年、褫夺公权7年、犯罪所得1000万元追缴没收。全案上诉审和更一
审均判无罪,更二审改判9年、褫夺公权5年,张荣味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今天下午宣判
,张荣味判刑9年、褫夺公权5年,可再上诉。
云林地检署侦办林内焚化炉弊案,2004年6月搜索云林县政府、达和环保公司,8月再搜索
张荣味虎尾公馆,当时外出的张荣味从此失联,遭发布通缉,成为台湾自治史上第1个任
内被通缉的县长。逃亡3个多月,在立委选举前夕戏剧性落网。
判决指出,由台泥辜家投资、全国最大的达和环保公司,为取得云林县焚化炉开发建厂权
,1999年透过旭鼎公司负责人徐治国与当时的议长张荣味接洽,言明张可获8千万元好处
,但徐治国只在2002年4月汇了1千万元,环保局长颜嘉贤对达和专员黄辉强说:“县长很
生气。”达和高层只好亲自南下,向张说明:“该做的我们都已经做了。”原本工程费24
亿元的林内焚化炉案,就因为打通地方关节,暴增到33亿元。
张荣味原审被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刑14年、褫夺公权7年、犯罪所得1000万元追缴没收,其
他图利、泄密、洗钱皆因证据不足不成立。林内乡长陈河山收受1800万元贿款、隐匿犯罪
所得,合判11年4月,颜嘉贤为收贿共犯判刑5年。
全案上诉审和更一审均判张荣味无罪,但更二审改判9年、褫夺公权5年,张荣味不服上诉
,台南高分院今天下午宣判,判刑9年、褫夺公权5年,可再上诉。(刘荣辉/台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624/42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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