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azzycat (做一个有颜色的梦)
2014-06-24 17:04:27年初就听我爸在讲泉顺撤照这个案子根本乱来...
举个例子:某校一学期有四次段考,四次都不及格得在暑假补考,否则退学。
你第一次段考分数未公布,第二、三、四次分数都不及格,
然后,教授放你暑假,暑假放完后才宣布:
“你第一次段考也不及格,暑假又没有补考,退学!”
换作是你,你觉得是教授理亏还是你活该?
更别提后面三次段考其实只考一次,三次的分数都是用你惟一一次零分的同一张考卷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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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谯,就谯农委会一开始就在恶搞。
自己在程序上走歪路,人家当然按照正当申诉管道反击,怪谁呢?
执政党老爱用更大的包来盖过之前出的包,反正都已经黑到底了是吧...
山水米是这样,王院长也是这样,更早的大埔案也是这样...
※ 引述《kof78225 (圣剑天侠)》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行政院撤销泉顺混米惩处 消基会:不可原谅
: 2014-06-23 22:18
: 〔本报讯〕泉顺食品去年以进口米混充台湾米销售,遭农委会惩处废止粮商登记,但后来
: 行政院诉愿会撤销惩处,对此消基会表示政院此举重创消费者信心,并怒批“不可原谅!
: ”
: 泉顺食品因混充米事件遭农委会废止粮商登记,但行政院诉愿会撤销农委会的处分,
: 消基会痛批此举消重创费者信心,不可原谅。(资料照,记者蔡政珉摄)
: 泉顺食品因混充米事件遭农委会废止粮商登记,但行政院诉愿会撤销农委会的处分,
: 消基会痛批此举消重创费者信心,不可原谅。(资料照,记者蔡政珉摄)
: 农委会指4件违规 废止粮商登记
: 泉顺食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去年8月以进口米混充为台湾米贩售,农委会调查后,依民国
: 102年9月18日修正发布的“违反粮食管理法案件处分裁量作业要点”规定,指累计4件产
: 品受处份,已构成废止粮商登记条件,因而于去年12月11日注销及废止泉顺的粮商登记。
: 政院称给业者改善时间不足
: 但今晚农委会证实,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在接受全顺诉愿后,认为其中3次裁罚都是102
: 年8月29日取样,同年9月23日裁处,但第4次裁罚却是于102年8月19日就取样,却迟至同
: 年10月21日才裁处,以农委会第4次的裁罚未给业者改善机会为由,撤销农委会废止粮商
: 登记的惩处。
: 对于行政院此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秘书长雷立芬获知后,痛批政院“此举等于打了农委
: 会一个巴掌,并重创消费者信心,不可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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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委会重罚山水米20万 史上最高
: 3.新闻连结: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038243
: 4.备注:
: 爷们吃高级餐厅,活老百姓们有米吃就该偷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