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台湾人果然人文素养普遍还不够
文化财这种东西,基本上它含有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两部分
就经济价值来讲,我们确实可以好好开发
但是绝对还没有到会被中国抗议的地步
而文化价值基本上是一种越多人知道(或是说越值得推广)
则越有其存在意义,同时也越不属于个人或团体
否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不会罗列什么世界文化遗产
之前彭楷栋先生那件事,如果有以上认知,其实就不会那么生气
因是日本其政策把重要文物保留在国内(不论其代表文化)
这么做一来是可发挥其经济价值,二来是文化财的保管方拥有优先研究的权利
如果说我们站在文化价值的角度,不见得要把这些东西拿回国内,虽然这样方便研究
但对于佛教文化的推广与研究,日本应该是做得比我们好
同理,我们是中国文物的保管人,拥有优先利用的权利
还给他们对于这些可列为世界文化财等级的文物会是比较美的事吗?
当然文化价值衍伸出来可能还包含政治价值
但对于已经弱势的台湾人来说,这是一张很好的牌
没有人说中国文化就只能是中国文化,是要看你怎么运用、利用这些东西
它会有新的文化意义上、经济潜力上的价值
看看法国罗浮宫,它可是把中国文物当成馆中重要程度前两名的重点文物
但他们有因此承担了要代表中国文化吗?
别再作茧自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