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务车出车祸 公帑赔遭质疑
【联合报╱记者张弘昌、洪敬浤/台中报导】
2014.06.21 03:32 am
台中市新闻局副局长陈素秋遭爆料与老公驾公务车外出应酬,发生擦撞后修车3.1万元,
却要求由公家掏钱埋单,怀疑公器私用。陈素秋表示,当晚是拜会议员的公务行程,席间
有喝酒,才请老公充当驾驶,并未违法。
读者爆料陈素秋去年9月中旬到雾峰应酬,由老公驾驶市府配发的副首长公务车联袂出席
,会后在雾峰民生路、吉峰东路口,陈夫驾驶的公务车与1名学生骑士擦撞。
有人质疑陈素秋外出应酬,却由老公驾驶公务车,已涉公器私用,出车祸后修车费3.1万
,只获得9000元赔偿,剩下的2.2万元,是否该由全民负担。
陈素秋解释说,当天下班后拜会议员,属公务行程,并非私人活动,因预估当晚会喝酒,
才请老公充当驾驶;老公全程未饮酒,回程经过事故路口,因现场有转弯、光线昏暗,车
速虽很慢,仍发生事故。
台中市新闻局长石静文说,当时她出差到新疆,事后得知副局长拜会议员,属公务行程,
修车费才由公帑支付;但公务车最好由市府职员使用,已要求谨慎用车。
秘书处长罗文远说,副主管有配车,但没有派发驾驶,只要使用人同意,领有合格执照者
都能当驾驶,未必限制市府职员;如果因公外出,车辆发生损毁,由保险或公费支应,若
属私人行程,则由车辆使用人负担。
原文连结: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87545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