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不甘被当贼” 男含冤自尽

楼主: hn9480412 (ilinker)   2014-06-21 01:58:24
※ 引述《E220 (E220)》之铭言:
: 苏焕智 2014-06-12 https://www.facebook.com/suade0720fans
: 一个人到全家便利商店买游戏卡到隔壁的游戏中心玩,正玩的起劲中,
: 没想到好几个警察闯进了游戏中心要逮捕他,
: 因为全家的店长进来指认他就是昨晚11点26分在全家商店偷了价值6百多元的游戏卡。
: 在警察局及地检署他都坚决否认。
: 检察官经过10月左右决定起诉他,他接到起诉书后,虽然家人帮他请了律师,
: 但他觉得蒙受不白之寃,人格尊严受到严重打撃,在接到起诉书后三个礼拜,
: 他留下愤恨不平的遗言,请家人帮他申寃,而自尽身亡!
: 5/29是他的告别式,也是法院开庭日,法官告诉家属,经过他们委托进一步放大比对,
: 确定前一晚窃贼的影像的确与被告的影像不同,他的确是冤枉的!
: 但法院的判决却仍以被告已死亡,而为不受理判决。
: 今天下午死者家属特别来事务所,请我为死者申冤!
: 检察官的不明间接成为杀人的凶手,如果当时的检察官能够详细比对,
: 就不会发生冤枉起诉,当事人也不会自杀!
: 当然自杀是懦弱的表现,也实在不可取,但粗糙起诉的检察官,也应该负起责任!
其实这案子跟李师科案有点类似
李师科,1927年生于广东省,曾参与中国抗日战争,抗战结束后又参与国共内战,并跟随车轮党败逃到台湾。1959年退役。而当他看到国家银行千千万万的钞票放给特权、成为呆帐的时候,看到他牺牲青春、牺牲自己与家庭来捍卫的国家竟这样对待他的时候,他涌起抢劫银行的念头,犯下本案而成为台湾治安史上“持枪抢劫银行”第一人。
在1980年,李师科持改造手枪枪杀驻教廷大使管警员并夺取.38左轮手枪。而花了两年规划银行劫案。
1982年,李师科持抢来的.38左轮手抢至土地银行古亭分行洗劫越500万新台币后逃逸。
而警方在追查过程中,逮捕一名长相和口音与李师科相似的出租车司机王迎先,并以刑求逼供的方式要他坦承犯案。而在前往寻找犯案工具时趁警不注意从秀郎桥坠入新店溪跳河自杀。而过没几天就抓到真的李师科。李师科告诉记者,因为他“看不惯社会上的许多暴发户,经济犯罪一再发生,所以早就想抢银行。”。在侦讯时,李师科则表示是“因为对现实不满,对社会不满”所以犯下此案。
而李师科在1982年5月21日被判死刑。5天后伏法枪决。
当初逮捕王迎先之警察自此开始逃亡,其中陈奕煌逃至梨山,俟1988年和1991年两次减刑,才出面投案。范振宗在担任农委会主委前,曾任台湾省咨议会咨议长四十天,在任期内对时任公关科长的陈奕煌相当赏识。2002年,范振宗就任农委会主委后,提拔陈奕煌;陈奕煌连升两个职等,当上林务局东势林管处处长。同时由于当时警察保密不周,媒体又争夺阅听率争得相当激烈,使得秘密证人之个人资料曝光,其住处顿时成为观光名所,当事人不堪其扰,遂移居他地。不少民众透过得知李师科遭枪决后,对台湾的治安又再度感到自豪。
至于詹俊荣则和妻子办理假离婚,并伪造文书由岳母收为养子改姓为张之后,持登记为“张俊荣”的身份文件先逃往奥地利,再转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其有于美国接受专业训练之纪录,中国方面招揽为公安干部,官至武汉公安学校副校长。 詹俊荣逃亡后台北地方法院发布通缉,通缉时效12年6个月,于1996年12月期满,现已超过期限,依法免诉。
而因为王迎先事件,立法院通过刑事诉讼法第27条修正案,被告者可聘用辩护律师保障权益。而为了避免模仿效应,现在进入银行都规定必须脱下口罩和安全帽
作者: s902131 (黄金肾斗士)   2014-06-21 02:02:00
疼口造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4-06-21 02:05:00
不错阿!宁可错杀100!
作者: Kouson (烟燻最um最合豆腐)   2014-06-21 02:06:00
先错杀2F好了 错杀之后再去找真正的犯人
作者: berryc (so)   2014-06-21 02:14:00
有点弱啊..并不是极清寒的背景,家人都帮请律师了这弄的好应该可以讨到赔偿金吧
作者: scores (男儿当逆天!)   2014-06-21 02:15:00
那时代抓人顶案 很多 以前也听过 一件窃案 欺负犯案者不懂 灌一堆悬案给他吃下去... 破案率大增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6-21 02:21:00
看来那时候跟现在差不多阿XDD
作者: Failiggy (港式烧炭自杀)   2014-06-21 05:51:00
过了34年 鬼岛还是一点进步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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