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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法通过“禁止持有儿童色情品” 违者重罚!
▲日本通过“禁止针对儿童的买春及色情法”修正案,但动漫、电脑动画不在此限。图为
著名A漫《妹天堂!2》。(图/翻摄自网络)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日本参议院院会18日通过“禁止针对儿童的买春及色情法”修正案,新法明载对于单纯持
有儿童色情图及和影片者将处以徒刑或罚款。
日本参议院在执政联盟自民、公明与在野党等多数赞成的情况下通过此案。新法最快在下
个月起施行。
新法规定:禁止基于个人嗜好而持有儿童色情图片、影片的“单纯持有”行为。但动漫、
电脑动画作品中的儿童色情部分因争议过大,为避免涉及干预创作自由,暂时不纳入规范
。在此之前,日本是全球主要先进国家中,唯一对“单纯持有”未科刑罚的国家。
该项修法在国会通过,主要是因为日本警方近年侦破的儿童色情物案件数大幅增加,为防
止儿童受害情况扩大,有必要加强规范。
新法明载,以满足个人性好奇心为目的,持有未满18岁儿童的色情照片,将被处以1年以
下徒刑、或被科100万日圆(约台币29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已拥有的照片,因需时间处理,所以罚则的适用从新法施行起的1年为宽限期。
新法对儿童色情物作了更严格界定,明订“故意暴露或强调儿童与性有关的部位”属儿童
色情物。另外,也明载惩处针对偷拍、制作儿童色情物的行为,并要求网络服务业者要配
合调查机关的调查、及采取防止儿童色情品扩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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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618/3690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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