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T312 (312)》之铭言:
: ※ 引述《Mogu1337 (\黑猫俺の嫁/)》之铭言:
: 已经追杀到日治时代了!
: 但是 kmt 的党产又怎么逃过法律追诉的?
: 有没有法律专家可以解说一下
: 还是真的只看党证?
1952年(民国四十一年)当时台湾省政府以一纸公文“肆壹未有府管二字第○八二一
四号”令,将一百一十四笔国有土地房屋直接无偿拨给中国国民党所有,今国有财产局要
追讨此产时,国民党仅归还其中四笔其余皆已贩售获利或转移第三人,光是这份公文而被
国民党侵吞的土地即达一点八五公顷,公告现值达三十五点六一亿新台币.同文中更报导
国产局表示,只要是已经卖掉的党产,国民党都不愿意协商返还,目前国产局查到国民党
已经卖掉或被征收的不当党产,合计土地面积共一百二十五点四八公顷,总公告土地现值
高达一百六十七亿余元.还没有计入刚刚才发现的台南县白河镇一百一十九公顷的土地.
当然党证无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