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家园迫迁还得再赔上千万 住户跳楼亡

楼主: a9a99 (有个人来爱还是比较好)   2014-06-14 15:08:44
这个就牵涉到我们台湾政府做事情的态度~~
事实上有很多事情都是有法律规范的,都是非法的
立法很严,执法很松
非法的事一再的发生却不去执法规范,最好的例子就是违建
违建根本就是非法的,结果现在整个城市都是违建违停~
该不该罚? 该! 为什么都不罚? .....
好了,现在到处都是,该纠正吗? 该! 那请问以前为什么都不罚?
就跟这例子一样,房子的产权为什么一开始都没有清楚
几十年过去了,大家在那个土地落叶生根,有一天来说,那是我的请还我~
请问:既然是你的,为什么过这么久都不来拿?
这就是台湾政府做事的心态,没有纪律与章法
想到什么就忽然做什么
假使你今天要拆除全台湾的违建,有不能立刻说拆就拆
积非成是太久,有人在违建里面生活,既然违法的事不该做
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就纠正? 而纠正的方法又是这么粗鲁
这是民主国家应有的做事方法吗?
: : 住了5、60年的老房子,突然被告知是侵占国有地,被迫搬迁、还得赔上千万,实在是晴
: : 天霹雳。这样的惨况,发生在台北刘姓一家人,三代之前,早在日据时代就住在祖厝,但
: : 因为土地产权不清,后来被认定是台铁所有,后来和政府打官司败诉,一家五个人被判要
: : 罚1300多万不当利得,老一辈没工作能力,年轻一辈还得被强制扣薪水,现在大喊根本活
: : 不下去,甚至碰上同样状况的邻居还有人跳楼身亡。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2oEuKSpoJo
: : 一家人哭成一团,刘家姐妹和姑姑伯母两代都忧心,不仅家没了,还瞬间负债上千万,住
: : 户林太太:“没有必要这样追杀,告到有人中风了,有的死的,有的还查扣人家的财产,
: : 还有人因此自杀。”
: : 5、60年,刘家祖父辈就住在这,三年前突然被告知,土地所有权属于台铁,打行政诉讼
: : 刘家败诉,侵占国有地不当得利,开罚1300多万。住户刘秀婷:“他马上给我们扣薪1/3
: : 下去,我们房贷马上就付不出来,我们马上信用破产,我们马上要流落街头,我不晓得说
: :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要都更盖大房子,可是他却不照顾我们。”
: : 充满回忆的老家成了伤心地,里头破旧不堪,看得出搬迁时非常匆促,100年和国产署打
: : 官司,原本胜诉不用赔,没想到三年后,因位在精华地段成了都更肥肉,被营建署告上法
: : 院,还强调依法办理。
: : 立委罗淑蕾:“已经有人自杀了,那还要死更多人吗?难道还不给他们一个机会吗?对不
: : 对大家来协商嘛,看怎么样来减免,怎样分期嘛!”政府官僚心态,已经让一名邻居妇人
: : 跳楼身亡,刘家走投无路,拿着一叠叠资料四处陈情,只盼还有一条生路。
: : ★三立新闻网提醒您:
: : 自杀不能解决问题,勇敢求救并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过守门123步骤-1问2
: : 应3转介,你我都可以成为自杀防治守门人。
: : 安心专线:0800-788-995(0800-请帮帮-救救我)
: : 张老师专线:1980
: : 生命线专线:1995
: 听家中的长辈说
: 日本从台湾撤退的期间
: 有阵子很风行占领建筑物
: 原是私人(日人)产权的土地或建物
: 看起来没人住
: 便可以插旗立牌围房产进行占领
: 这种占领行为 胆子要够大
: 因为有时候会围到有主人的东西
: 但围了之后若过一阵子没人和你讨
: 房产就成为自己的了
: 当然也有人围到公部门的土地或房产
: KMT来台后仍会接收公部门的产权
: 就变得很难处理
作者: summer24042 (今晚打你妈)   2014-06-14 15:10:00
最爱就地合法!
作者: yamatolan ((下巴脱臼不是罪))   2014-06-14 15:10:00
我就是好奇为什么几十年前的作为还可以提告诉?
作者: haohaobobo   2014-06-14 15:12:00
这家人看自己的所有权状不会觉得怪吗
作者: kccn (demultiple)   2014-06-14 15:13:00
不是台湾政府 是中华民国政府~~
作者: LIONDODO (LION)   2014-06-14 15:13:00
如果他们权状一直没改,侵占也成真的话,就不是几十年前的作为了,而是一直到现在都有侵占作为存在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14 15:17:00
以后自尽区过了 一堆人头中资就要 就地合法了。
作者: yamatolan ((下巴脱臼不是罪))   2014-06-14 15:17:00
了 所以根本没有老一辈奖的就地合法这鸟事嘛 XD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4-06-14 15:19:00
如果他们可以找出哪块地登记时间,比他们占据时间想还早十年以上,或许能取得合法
作者: aulaulrul4 (貓君)   2014-06-14 15:23:00
记得被侵占的话好像要几年之内有作为?多年没作为就地合法好像也是可能的?有没有法律系的...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4-06-14 15:26:00
十年占有即有机会取得合法,但仅限无主地,而基本上日本时代就几乎没无主地了每块地都做了编号,没人的直接归国家除非有清代垦照或地契可做证据为私人土地
作者: aulaulrul4 (貓君)   2014-06-14 15:29:00
我怎么印象中自己土地被侵占至少几年要去抗议之类的?没有好像会有问题? 之前家里边边被隔壁店家占的情况...
作者: basta (basta)   2014-06-14 15:30:00
土地的问题很复杂,别看了新闻就义愤填膺,到时跟文林苑王家一样,搞到后来连王家自己都不玩了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4-06-14 15:36:00
哪条很文言,基本就是占有二十年以上,而且原所有人没有驱逐,你也非暴力抢掠,而所有人迟未更新登录下,可主张有所有权。这事情通常不会出现在国有地上,因为国有地几乎都有编号了
作者: aulaulrul4 (貓君)   2014-06-14 15:37:00
原来如此= =a 真是难搞的东西...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4-06-14 15:39:00
但像邻居踩界占地这种事很麻烦,可能因为土地测量问题,让他真的赚到了
作者: aulaulrul4 (貓君)   2014-06-14 15:45:00
这个又是另外的问题了=3="
作者: Akhenaten (两只黄鹂鸣翠柳)   2014-06-14 16:00:00
最高法院民事判决100年度台上字第1291号 国有土地被和平
作者: patashoe (掐理)   2014-06-14 16:00:00
但既使国有地有编号,占了20年以上,国家主张权利的时效不是也过了吗?
作者: Akhenaten (两只黄鹂鸣翠柳)   2014-06-14 16:01:00
公然继续占有超过20年,国有财产局打官司讨回败诉,这种事很少见.已登记土地占20年以上不能主张时效取得 未登记的才可以
作者: satyrs05   2014-06-14 16:26:00
我同学借了我的AV近十年,找他拿说不见了,我要告他毁损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4-06-14 16:36:00
时效取得地上权阿
作者: fge16 ( TT)   2014-06-14 17:26:00
楼上,时效取得地上权目前都没成功过,因为光是证明 以地上权意思,就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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