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导张作骥性侵案 台北地院判处张三年十个月有期徒刑
http://www.nownews.com/n/2014/06/13/1277327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知名导演张作骥去年5月份遭一名女编剧指控性侵,台北地院今日做出判决,判处张有期
徒刑3年10个月,不过张作骥表示,他的确有与女编剧发生性行为,但没有性侵,他无法
接受此判决结果,会在收到判决书之后与律师研究,寻求救济。
张作骥遭林姓女编剧指控,在去年5月时,与多名好友餐叙聊天,之后一行人到他的住处
兼工作室聊天续摊。友人陆续离去,林女则因酒醉,留在张作骥家中休息。但张作骥趁机
强脱她衣裤性侵得逞,导致她身心受创且不甘受辱,愤而向警方报案,经检方调查后也依
强制性交罪起诉张作骥。
法院审理之后,于今日判处张作骥3年10个月有期徒刑,张表示无法接受判决,并发表声
明。声明全文如下:
对于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之判决结果,本人深感遗憾。本件自发生以来,本人一直低调
应对,全力配合司法程序,希望能协助发现真实,还本人清白。实则本案起诉之后,经阅
览卷内资证,发现除告诉人片面之指诉之外,也根本没有证据支持起诉书所载之事实。
无奈本件于审理时仍有诸多证据调查声请均未获法院同意,致本件事实无从得窥全貌,
因而得出有罪之结论。对此结果,本人无法接受,将于收受判决书后与律师研究,寻求救
济。
此外,自本件发生以来,本人之工作、家庭与生活无一不受到影响,实已因此付出太多
代价。企盼借由此份声明书向关心的朋友致谢,同时亦表达个人之立场。最后,对于本事
件造成舆论之关注与社会成本之耗费,本人在此致上最深之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