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13日电)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纳税义务人收到稽征机关寄发核
定通知书及缴款书等,请仔细核对内容无误,不要心存投机或于缴纳期间借由隐匿或处分
财产逃避执行。
台北国税局指出,吴姓纳税义务人滞纳95年度综合所得税千万元逾期未缴,经移送行政执
行分署执行,吴君被通知陈报财产状况时,曾故意隐匿薪资及股利所得等可供执行的财产
,经台北国税局与执行分署合作追查发现他故意隐匿财产,通知他到分署说明,却无法自
圆其说。
台北国税局说,执行分署将采取强制拘提手段之际,吴君同意先行缴纳500万元税款,其余
交付10张面额各50万元支票,并由他洽请具清偿资力的担保人担保尚欠税款,最终缴清积
欠税款。
台北国税局呼吁,欠税人应诚实缴税,不要隐匿或处分财产来规避税捐,以免届时被执行
机关依行政执行法第17条规定,命令提供担保限期履行,或限制住居,或届期仍不履行时
声请拘提管收,将损及权益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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