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有没有惯老板的八卦

楼主: legplay (.....)   2014-06-12 23:41:14
先说重点:去检举,拜托......
惯老板之所以成为惯老板其中因素之一就是:台湾劳工好欺负。
你权益受损都不采取行动,只到网络上发牢骚,难道惯老板就会突然良心发现?
别闹了,惯老板只会食髓知味:好奴工,压榨你可以省钱,还不尽情压榨?
所以拜托,去检举。
我国劳检人力严重不足,请多给他们多更多的检举案,
搞不好可以逼使劳政机关增聘劳检人力,增加就业机会。
看到这里一定有人按2了
嘘:你去检举啊!
嘘:老板都会知道是谁,检举完准备丢工作
嘘:政府干啥吃的,不会主动来查喔?
..............................
.....................
检举也是有技巧的好吗......
版上有人爆过检举被老板知道的挂,
甚至天龙国的劳检也出过害检举人曝光的包,上了新闻
其实有些是可以避免的。
小公司人很少,3、5个人,甚至1、2个人的,
这种先天不良,就算匿名检举,要不被老板猜到真的很难。
但有些检举被发现恐怕是当事人自己太鲁莽:
你上礼拜才跟老板吵加班费,这礼拜检查员就来,不要说老板,扫地阿婆也知道是你。
沉寂酝酿一段时间,顺便多蒐证一些(薪资单、打卡记录...等)
几个月以后再出手,可以查的事证多一些,违法情事有持续一段时间,更容易成案。
甚至这期间还有其他人也吵过一样的事,老板更不容易直接猜到你。
再不然看到有同事吵加班费你就顺势暗中检举,但这很婊.....XD
再来就是匿名检举。
行政程序法第173条第1款规定,
人民陈情“无具体之内容或未具真实姓名或住址者”,得不予处理
但其实只要内容够明确,留个e-mail,就算没姓名没电话,还是会回你的
当然email不要傻傻留公司的,@前面不就是你在公司的帐号吗=.=
有些匿名检举真的匿名的很彻底,全无任何联络资讯,这种其实都随便查查结案,
反正没有回复陈情人的压力。
匿名比较激进的手段大概就是透过民代关切,或是知名的公司就让他上媒体
劳政机关碍于民代或舆论的压力,不会不处理的。
具名检举的话,一般几十个人的公司,检查员正常会抽检十来个(包括检举人)
但万一遇到偷懒的检查员,只查三个、甚至只查检举人一个人的薪资单、打卡记录
那不是摆明害死检举人吗?天龙国劳检出包那次就是这样。
有些则是经过劳资争议调解不成立、已经撕破脸没有保密问题的,也只会针对当事人查
毕竟查的人越少越省事,案件就办的越快。
但像劳保少报罚四倍,不成文的作法就是查到一个就只罚一个,
你还不想办法让劳保局多查几个?只查你一个人未免太便宜了惯老板。
劳保局曾对某公司开过几张新台币数百万、上千万的裁处书,
但因为该案存在重大争议,该公司诉愿成功全数撤销。
我想说的是,按劳保条例的规定,开出数百上千万的裁处不是不可能的事。
期望政府主动查的人也拜托想想,你是希望:
1.劳检有汤姆克鲁斯"关键报告"的技术,不用检举,雇主违法的时候劳检就会从天而降。
2.普查全国所有事业单位。
1.就别指望了。
2.实务上有困难,硬要做也没意义。
劳检可不像以前管区户口普查,看一下身分证、户口名簿,随便聊两句就可以查完一家
检查员要检视密密麻麻的出勤纪录,挑出有超时的,
然后对照薪资清册,按照法令的标准仔细精算公司有没有少给加班费?少给多少钱?
而且每个雇主都还会跟你卢洨一堆五四三的浪费你时间,查一家超过2、3小时也不意外
所以检查员大概半天只会排一家检查,半天在办公室办公文。
而光天龙国就有大大小小2、30万个事业单位
以天龙国现有劳检人力,恐怕20年也查不完一轮,有意义吗?
更何况行政罚法第27条第1项规定:“行政罚之裁处权,因三年期间之经过而消灭。”
白话就是不能罚超过3年以前的违法啦
劳基法第30条第5项规定雇主保留出勤纪录的义务更只有1年
所以超过1年以前的加班查不到是很正常的。
实务上劳检会专案主动检查的,大概只有保全、派遣、大卖场这些比较恶名昭彰的行业
一样也只是抽检。
你若指望劳检每年都要完成一次普查,
除非光天龙国就常驻1、2千个劳检员,全国增加劳检人力上万人,
这还只算查劳基法的,还没算查场所安全卫生的,
有可能吗?
以社会上普遍把公务员当米虫的氛围,跟你说为了办一项业务
就要增加一万多个吃公家饭的人,不被谯死才怪。
所以默不吭声,期望政府主动发现是不切实际的。
拜托,去检举。
还没叫你在职就申请劳资争议调解,那还真是黑了;
或是搞抗争、成立工会,一堆人一起黑起码可以壮声势,
那难度太高、要配合的主客观条件太多。
检举是一个人、不动声色就能做的
如果连这个最容易做到的反制行动都不做
那只能说到处都是惯老板现象,你我都推了一把。
※ 引述《KANSANSIOU (我爱C罩杯不爱C++)》之铭言:
: 常引用于劳资双方纠纷、平均薪资等议题
^^^^^^^^^^^^
惯老板劳资争议调解的时候都会说
“法律不外乎人情”、“不能只讲法,也要讲情理”...之类的屁话,
只能说脑袋装大便的人真的很难沟通......
你如果真的让劳工觉得合情合理,会搞到被申诉?
: 鬼岛那么多血汗资方 拼命打压底下员工
: 劳基法有三小路用 美美的法条 无能的政府
: 有没有惯老板的八卦呢?
: 甘你娘~加班没薪水只能补休
^^^^
你如果真的休了就是行为上同意了,请勿留下同意补休的书面,并在休掉前检举。
: 现在跟老子说一小时不算加班
: 两小时才能报
^^^^^^^^^^^^蠢到有剩的说法,还不如说责任制没加班费比较容易唬到人。
: 干 一天到晚被凹时间 炸你个鸡柳条啦
作者: shineline (绽放阳光)   2014-06-12 23:43:00
检举也要看谁收你文件阿 搞不好还会被反告呢 结构已形成
作者: a7818239 (肥宅惩罚者)   2014-06-12 23:49:00
奴性吧 怕出事,不要说劳工,公务员一样有这种情形
作者: lc536894   2014-06-12 23:51:00
往往官方和谐+媒体和谐+资方奴隶诡辩=造就假掰的薪资文化
作者: anti87 (天机老人)   2014-06-13 00:02:00
作者: jimmy5670 (2Tp1)   2014-06-13 00:04:00
自己的老板自己检举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