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情报] 选务人员报名到6/30 北市长/议员/里长

楼主: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4-06-12 12:49:02
※ [本文转录自 PublicIssue 看板 #1JcJ1m9d ]
作者: gigaer (小宝)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情报] 选务人员报名到6/30 北市长/议员/里长
时间: Thu Jun 12 12:45:33 2014
之前新闻有报过,这次直接贴出来一下,其他县市的有找到再贴出来
除了直接去当选务人员外,大家也可以关注 Observers.监票者联盟的行动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851891421506306/
103年三合一选举选务工作启动
鼓励符合资格的本市市民共襄盛举报名担任投开票所工作人员
http://www.ca.taipei.gov.tw/ct.asp?xitem=75958578&CtNode=38630&mp=102001
发布机关:台北市政府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4-5-12
发稿单位:自治行政科
发稿日期:103年5月12日
联 络 人:郑朝元科长
联络电话:27256228
  台北市第6届市长、第12届市议员及第12届里长选举定于103年11月29日(星期六)上午8
时起至下午4时止举行投票,依照台北市选举委员会颁定的“台北市第6届市长、第12届议员
及第12届里长选举投开票所设置原则”,设置投开票所,以1里设1个投开票所,每所选举人
数在1,500人以内为原则。选举人数超过1,500人者,得增设1个投开票所,超过3,000人者,
得增设2个投开票所,本市本次选举投开票所预估设置1,538所,投票当日约需2万1,000工作
人力。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长黄吕锦茹表示,凡中华民国国民年满20岁(民国83年11月29日【包
括当日】以前出生)的热心公正人士均可报名担任投开票所工作人员,除可增加参与选务工
作经验,体现民主的精神,且因本次选务工作办理台北市三合一选举,故工作人员投票日津
贴,担任主任管理员津贴为3,000元;主任监察员津贴为2,700元;管理员津贴为2,100元;
监察员津贴为1,700元,上开金额若经中央机关核定后即可于投开票日当日领取现金。
  黄吕锦茹说,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7条第2项规定,投票所工作人员申请在工作地
的投票所投票者,以其户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选举区,即同一里为限。为保障工作人员的投
票权,各区公所于遴派工作人员时,会尽量将人员分派至与户籍地属同一里别的投开票所,
或尽量接近户籍地的投开票所,以方便其投票。本市市民如有意愿并符合以上资格者,敬请
于103年6月30日前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区公所民政课索取相关报名资讯,各项工作人员的义务
福利请参附表。
松山区公所 8787-8787转819  中正区公所 2341-6721转251
南港区公所 2783-1343转866 信义区公所 2723-9777转801
大同区公所 2597-5323转602 内湖区公所 2792-5828转237
大安区公所 2351-1711转8802 万华区公所 2306-4468转162
士林区公所 2882-6200转6002 中山区公所 2503-1369转581
文山区公所 2936-5522转206 北投区公所 2891-2105转225
义务
1.经报名登记后必须参加区公所举办的讲习会才能正式担任工作,参加讲习者可凭通知函向
服务机关及学校办理公假手续。
2.经遴选为工作人员者,须在投票日当天依规定时间至投开票所报到,有关投票、开票之工
作,将由主任管理员及主任监察员分配并指导之。
福利
1.讲习费200元。
2.投票日午餐由主任管理员准备。
3.投票日津贴。(预估为担任主任管理员3,000元;主任监察员2,700元;管理员2,100元;监
察员1,700元,上开金额尚待中央核定。)
4. 工作人员如系服务于机关学校,工作完成后可凭派令向单位申请补假1天(届时须填具资
料卡事先取得机关学校同意参加,才可叙奖并申请补假。)
楼主: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4-06-12 12:48:00
支持, 借转
作者: IDaHoo (爱打呼)   2014-06-12 12:49:00
自己的票箱自己督
作者: chikuo (想知道?去问香蕉...)   2014-06-12 12:50:00
推高调
作者: guido (该妒)   2014-06-12 12:52:00
又有津贴又可补假 超爽der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6-12 12:58:00
工作人员可不可以拿手机录影?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2 13:10:00
超爽?不如说根本没有公务员/老师要去接这烫手工作更不用讲投票也是公务,当事人既然有领取费用,也是执行公务,出了事情也是要"比照公务员来求刑"......
作者: xiaopei (???????)   2014-06-12 1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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