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azuyaya (总受孔吉美神(长生专属))
2014-06-10 15:43:26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4-06-10 15:44:00应该强力要求以后捷运要配X光机检查
你真心觉得这样才合理吗....虽然都是交通工具 但是常使用的对象明显不同吧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4-06-10 15:46:00那应该比照全世界捷运和火车比较准一点
每个捷运站都比照机场等级安检 提早40分钟报到好了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4-06-10 15:47:00别说没有 26的地铁站比照飞航等级安全der
作者:
loxlox (Feon)
2014-06-10 15:47:00恩 明年重考
而且机场的检测 也不是一进机场就要测吧是在出入关的时候才有吧?
作者:
Atwo (A兔)
2014-06-10 15:48:00新北市往台北市的捷运要落地签
作者: ncudog (人生基本功) 2014-06-10 15:49:00
那搭公共汽车要不要?
以后缺钱想不开可以找杀手配合?还不用缴保险自杀不赔
作者:
yzelly (ˋ(′~‵")ˊ)
2014-06-10 15:51:00以后搭公共汽车 火车 捷运要提前报到检查行李才可上车
比照??26的捷运比照航空?? deann你说的是哪的??不要拿高铁出来蒙混呕
15条不是这样用的吧,看到你用不作为来举这个例子,感觉就像看到不懂刑法的说276是过失“杀人”罪这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4-06-10 15:55:00忘了讲 原来搭捷运也算危险行为
作者: duo0518 (Kira) 2014-06-10 15:56:00
因自己行为致有发生犯罪结果之危险者,负防止其发生之义务原来捷运是危险行为
duo那是第二项,不过我猜发文者应该是用第一项的契约
作者: anoreader 2014-06-10 16:02:00
你的保证人地位要不要解释一下?
行为来涵摄,不过他可能搞不懂捷运的契约是民法的运输上的契约还是像航空的特别法规范
我看的懂啊,只是这跟不存正不作为有什么关系?不要只会法条,却不懂立法用意
PTT上一堆奇怪见解多是书念一半就丢上来吊书袋法人的保证人地位你要不要解释一下...
不用说啥法律见解.我怎看都不觉得随机砍人是必然发生的
针对你的话,那台北公共汽车上车时没检查包包,司机是不是也成立不纯正不作为犯?回答我!我的针对是对发文者,请回答!
作者: anoreader 2014-06-10 16:09:00
呵呵大家都蛮好奇原po保证人地位的解释~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4-06-10 16:12:00半瓶水+1危险共同体、自愿承担保护义务 不适用于本案的保证人地位你认为有请论述并举几个法院判决 而不是叫人去估狗
是要比照三小...刑事法除非有法律明文规定 法人不具备
刚刚不是还呛声说人别人国文程度有问题吗?怎么不见你对你所谓的不纯正不作为保证人的地位有所论述呢?还是你觉得法律只要靠比照就好了?
作者:
gadoma (批币都被鬼咬走了@@)
2014-06-10 16:29:00条文不是都写了“法律上”有防止之义务,请问大众捷运法哪条或者是哪个法说捷运站“应”设X光机感应或比照机场安检
作者:
gadoma (批币都被鬼咬走了@@)
2014-06-10 16:32:00如果有的话...你再来检讨北捷...不要只引刑法嘛
作者: Galm (水牛) 2014-06-10 17:39:00
台湾出鲷民无误
件,又能自己薪水自己赚,人民可以少花纳税钱,多好!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4-06-10 18:17:00真要这样比捷运就可以废掉啦 走路搞不好还比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