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 通常是行政 立法 司法三权集中于君权或相权
因此会有御史做为制衡的机制
通常御史这工作官阶不高 钱不多 靠的就是一群死脑筋的阿宅靠良知来作为
但历史告诉我们 良知是不可靠的
因此到现代 "假设"司法是独立的情况之下
监察权就变得很奇怪
这届监院两件事情 让我对监察权的存在感到质疑
一个是 88风灾后 监院对气象局的纠正案
后来出来一个烂情又理盲的名言
一个是基隆市长的弹劾案
如果气象局失职是有罪的 那纠正通过就合理
但如果失误是超出科学能力范围之外 那司法上就无罪
但纠正案确被通过 那谁来制衡这个决定
相反的 张通荣罪行如此明确 监院却无法通过
如果今天司法权还落于行政权之下 那监院或有存在必要
但如果司法权是独立的(??) 那监察权存在有何必要
但如果还是需要存在
那最大问题在于 是否得以为独立机构
这连司法院都会被质疑
最好的方法是这三院委员可以仿效美国大法官为终身职制
出缺在提名在由总统然后立院同意
这样可避免做为获得下次提名而有任何私相授受的可能
时间拉长后 不同总统的提名 也可以平衡不同的立场的可能
觉得修改这个条例是最容易达到的可能
也避免造成过多冲击的方法
※ 引述《christopherl (Crystal~++)》之铭言:
: 设计考、监两院,是有历史脉络的
: 自古以来,科举的考试很少公平过
: 为了让某些既得利益者上榜,
: 常常修改考试科目、范围,让某些人更容易上榜
: (有点像现在的教改)
: 所以孙中山才把考试部提升层级,变成考试院
: 只是随着选举制度的出现,这样的设计有点多余
: 另外,监察院有点类似古代的“谏官”
: 谏官负责考核其他官员的施政,向皇帝提出报告
: 其实本来监察委员应该是要民选的
: 不过被废了,所以现在才感觉没啥用
: 宪法里面,可以看到孙中山为了防止某个权力独大
: 把各个院的权力切得更细。
: 所以才有那么多个院。
: (所以大家才说宪法怎么这么乱,这是为了中国人精心设计的阿XD)
: 如果今天国民大会还在,监察院是民选的,总统是内阁制的,马英九敢乱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