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一篇提供的信息容易引起公众的误会,有必要予以澄清
在香港立法会官方网站的直播网页
http://webcast.legco.gov.hk/public/zh-hk
香港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正在进行会议,这个会议的进程并未受到干扰
这是第一
第二,21:25左右,立法会大楼响起火警钟,但秘书处表示警钟是误鸣
所以,会议继续进行,并未受到警钟的干扰
第三,根据香港法例382章 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
条: 19 干预议员、立法会人员或证人71 of 2000 01/07/1997
凡任何人─
(a) 袭击、妨碍或骚扰任何前往或离开会议厅范围,或在会议厅范围内的任何议员,
或藉武力或恐吓尝试强迫任何议员宣布赞成或反对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的待决动议
或事项;或
(b) 袭击、干预、骚扰、抗拒或妨碍任何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
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0000及监禁12个月。
从目前电视直播的画面来看,大概还没有人直接触犯法例的 19条a
闯入“立法会大楼内”的人,尽管尚未打扰“会议厅”中的会议,但可能触犯19条b
因为b的“立法会人员”包括受雇于立法会秘书处的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