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NEWTALK
http://newtalk.tw/news/2014/06/06/48023.html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毕业季将近,又到了新鲜人找工作的热门时刻,不过,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及就业歧视监督
联盟今(6)日举行记者会,出示34份企业履历表,上面不但要求填写年龄、性别,还要应
征者填上婚姻、怀孕计画等,已违反《就业服务法》,而这些企业中,不乏鼎泰丰、日月
光、群光等知名企业,日月光主管甚至还在面试中询问求职者“上一次生理期是何时?”
,有歧视怀孕之嫌。
根据《就业服务法》规定,为保障国民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
以种族、阶级、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就业歧视联盟指出,他们蒐集了34份企业履历表后发现,年龄、姓别、婚姻、是否有怀孕
计画等询问项目十分普遍,像日月光、群光的履历表就违反了12项规定、鼎泰泰也违反了
11项、鸿海、创建、益邦制药等,也都各自违反多项规定。
台湾电子电机资讯产业工会秘书长林名哲即批评,曾有女性求职者陈情,日月光主管在面
试时,竟询问“上一次生理期是何时?”群创及鸿海也曾被指控要在履历上填写健康、犯
罪纪录,都已违法。青年劳动九五联盟理事长陈晓雯也说,台中国美馆也曾要求约聘人员
交验孕报告,根本是在歧视怀孕女性。
除了怀孕议题造成不少女性求职者困扰外,台湾性别不明关怀协会理事长吴伊婷表示,几
乎所有的履历表都要填上性别,但对于跨性别、同志、性别不明的群众来说十分困扰,而
且这些都与工作能力无关,反而让雇主在看到履历时就刷掉性别不符的人,已违反法律规
定。
尤美女指出,台湾已通过《性别平等法》与《就业服务法》多年,但在求职过程中,仍有
许多歧视问题,主管机关的劳动部可对履历表违规的公司开罚,但却没看过开罚案例。
对此,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科长王雅芬表示,去年接获就业歧视投诉185件,性
别歧视就占86件,成立并开罚10万到50万的共18件。她呼吁,求职者若发现有企业询问与
工作内容无关的问题,都可以向县市政府检举,而且立法院刚通过《性平法》修正案,政
府可以视情况公布违规业者的资料。
虽然劳动部承诺会开罚,不过,实际点进104、1111、yes123等知名人力银行网站,性别
及照片都是网站提供履历表上的基本项目,连由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规划建置的“全国就
业e网”提供的履历范历,也同样提供性别及照片黏贴处,显示国内许多企业征才时,询
问应征者上述资讯已是普遍情形,劳动部是否会加以规范,仍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