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司可合法监听你!营业秘密监听六月启动

楼主: sharkdd (雪克)   2014-06-06 0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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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合法监听你!营业秘密犯罪监听今年6月启动
吴碧娥╱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2014.06.04
台湾高科技业界接二连三的营业秘密外流引起社会关切,虽然为了尽速止血,已修改原本
贫弱的《营业秘密法》,祭出重度刑责及高额民事赔偿,但很多案件是先将台湾科技业高
层挖角到大陆,除了离职时带走公司的研发机密,有的还会回台湾继续“挖墙角”,或是
慢慢从台湾前同事身上探听营业机密。为了揪出这些不易举证的不法行为,《营业秘密法
》的最新配套措施即将在今年6月启动:若企图窃取营业机密到域外使用,将纳入合法的
监听范围!一旦罪证确凿可是会吃上公诉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不法利益最
高还可处罚金5亿元!
来看看这个数据:在2012年11月以前,155件和企业竞争有关的诉讼,结果原告胜诉的比
率只有26%。公司就算明知道营业秘密外泄,但因举证困难所以败诉机率高,律师最不喜
欢接的Case,就是营业秘密案件。
近年来国内发生不少营业秘密纷争,像是联发科与晨星案、友达光电主管跳槽中国华星光
电案、台积电前研发长跳槽三星案等,都让企业蒙受重大损失。高科技人才西进已经不利
台湾竞争优势,加上伴随着过去的营业机密,对于台湾高科技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负
面效应可说持续扩大。
表一、近年台湾科技业重要营业机密泄密案
台湾虽然从1996年起开始实施《营业秘密法》,但因为只有民事责任,其它相关法律的刑
事责任不是规范不足,就是处罚相对过轻,因此对于违法者的吓阻效果有限,在高薪利诱
下,不时仍会听闻离职或被挖角的员工,带走原任职公司的营业秘密。
在今年5月iThome举办的“营业秘密保防研讨会”中,智慧财产局法务室主任林清结强调
,新版的《营业秘密法》已于2013年1月30日修法完成,增订刑事责任及加重民事赔偿金
额,并从去年2月1日开始执行。林清结提醒,修法后的刑事责任非常重,不仅是员工,甚
至聘雇公司都要特别注意修法后所带来的影响。
表二、《营业秘密法》修正重点
智慧财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营业秘密四大项,其中,“专利”和“营业秘密”之间
关系特别密切,公司若有牵涉技术性的专利,可向国家提出申请保护,但有些是公司独有
的know how,这部分就是营业秘密,这是在专利里看不到也不公开的部分,因为营业秘密
一旦公开,就不是秘密了。营业秘密可分为“技术性资讯”和“商业性资讯”两大类,国
内大厂都会将技术申请很多专利,但有更多是不能公开的know how;另外像是新竹的米粉
、彰化的肉圆,这些有名小吃所谓的“祖传秘方”都是店家的营业秘密。
申请专利还是营业秘密?
林清结解释,“专利是技术面的东西,国家给你专利,但你必须公开,在专利权期间内,
别人要用你的技术就要授权,否则就是侵权;营业秘密则不受期间限制,不过一旦公开就
不是秘密了,全球最著名的就是可口可乐的配方,非常保密。假设技术内容已经非常成熟
,应该快去申请专利,以保障独占的权利;若技术内容外界无从得知,可以走know how保
护,端看企业怎么抉择”。
不过,并非所有东西都是营业秘密,必须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和“采取合理的保
密措施”三项要件,才能得到《营业秘密法》的保护。企业平常就要提醒员工,“这是营
业秘密不可泄漏”,如果本身没有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法院就会认定丧失秘密性,以后
公司想要主张营业秘密被侵害,当然很难成功。另外,公司内所有的重要文件一定要盖上
“机密”或“密件”字样,影印文件时,会好也会以浮水印提醒机密等级。
作者: Skeleton7 (空无之境)   2014-06-06 00:11:00
囧:不违法就不怕被监听
作者: m0806449 (老娘~~)   2014-06-06 00:12:00
不知道要讲几遍才会听 板规可张贴之新闻网站没这家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4-06-06 00:12:00
惯老板保护法
作者: CP543 (盛气平 过自寡)   2014-06-06 00:12:00
营业秘密法可以>宪法吗?
作者: BingBaKing (冰棒王)   2014-06-06 00:13:00
有点茸
作者: hyuchi0202 (被刺激到了)   2014-06-06 00:13:00
鬼岛宪法就是拿来超越的阿
作者: NaouZ (W3ME)   2014-06-06 00:13:00
要监听就监听啊, 脑残才会用公司电话讲不可告人的事, 更何况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4-06-06 00:14:00
作者: ps20012001 (开始想明年新计画)   2014-06-06 00:14:00
不错嘛..为了保护企业 这米帝的招术倒是学挺快的
作者: miisoo4u (鬼岛津⊕)   2014-06-06 00:14:00
想讲私事不被监听 不会用自己的电话讲喔!!
作者: NaouZ (W3ME)   2014-06-06 00:14:00
后续要去调录音, 要花上好几倍的时候啊.
作者: kenichisun (爷)   2014-06-06 00:14:00
网络乡民嘴砲要杀人可以>宪法吗?
作者: NaouZ (W3ME)   2014-06-06 00:15:00
*时间
作者: bitcch (必可取)   2014-06-06 00:15:00
大监听时代来临
作者: Xinlong (Ashyjet)   2014-06-06 00:16:00
好像大家对于国家侵犯人权都无感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党 凸 ̄▽ ̄凸)   2014-06-06 00:18:00
人权很难聊 让我们继续关注弯弯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4-06-06 00:19:00
宪法是拿来违的不是拿来保障的
作者: NEWOLD (乱红飞过秋千去)   2014-06-06 00:23:00
MIS不是早就偷偷合法监控很久了
作者: leveler   2014-06-06 00:28:00
z > b
作者: al960174 (加薪报明牌)   2014-06-06 00:43:00
不用监听啊,KMT让妳回归祖国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14-06-06 01:16:00
重点不是在监听 而是举证要放宽些 罪要判重点过多的监听 会严重侵害个人隐私
作者: needspace (爱情也需要一点私人空间)   2014-06-06 02:28:00
选举的钱是老板给的 立法当然要帮老板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4-06-06 02:46:00
该修的是劳基法
作者: drigo   2014-06-06 03:06:00
文章有但书好嘛...有写“这不代表随便就可以行使监听,必须
作者: iosian (监督核安支持核能)   2014-06-06 03:13:00
公诉?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06-06 03:45:00
以前公司常用以前还有遇过专门要盗公司资产的假面试人员比我那时候以为我在拍电影涉略到营业秘密很麻烦 尤其是你做网站相关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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