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owLeeHi (处处留心皆正妹)
2014-06-05 21:37:08※ 引述《maxmedia (略懂...)》之铭言:
: 大家就知道替代役很多都是扫扫地,处理文件...吹冷气爽爽的~
: 宪法第二十条写着: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义务。
: 当年是因为只有义务役, 鉴于生理上差异所以女生不用当兵...
: 替代役所做的工作跟男女根本没关系...为何女生现在还是不用服役?
很简单,因为这是在歧视女性的制度
而且连有些女性自己也在....
宪法也是讲说在法律上不分男女要一律平等
搞到现在变成只有权力受损才会出来喊男女平等.
任何一个女性不能服役的理由都不能解释目前在军中招募的女兵.
八挂是,很多人根本就误解了宪法第二十条这一条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义务”这边的法就是指兵役法
并不是说你有当兵的义务,
而是说有依兵役法的规则去服役的义务,所以其实只要
兵役法第一条改成中华民国男女皆可依其志愿服役
那就可以成为真正的募兵制,而不是给马英九骗选票的假募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