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4/8720394.shtml
广东劳资新制 台商盼暂缓
大陆劳工意识抬头,冲击台商经营,东莞台协会长翟所领昨(4)日指出,广东省已一审
通过“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可能加剧劳资纠纷,并将冲击
全大陆的资方,将联合各地台商,盼暂缓通过实施。
翟所领昨出席海基会在新竹举办的“大陆台商端午节座谈联谊活动”时指出,除宝成旗下
裕元鞋厂的社保金问题外,更应关注广东日前通过一审修改的“条例”。
广东人大常委会4月底审议通过“条例”修订草案,只要三分之一以上劳工对工资调整、
奖金分配等有疑义,就能向资方提出申请,资方须在30天内答复。劳工若对答复不满意,
可迳自进入为期60天集体协商期。在60天内,员工有合法罢工权力,资方同时要把财务报
告、绩效分析与劳力成本全部摊在阳光下,做为协议资料。
60天后若无结果,争议将交由政府协调部门在15天内判定,资方得遵守判定结果。翟所领
痛批,该法若三审通过并实行,资方等同失去自主经营权。
“条例”适用对象不限台商,陆商及外商均一视同仁,翟所领现场向台商发送13页的建言
书提及,这会导致劳工频繁要求加薪、加重资方经营成本,并影响社会稳定,建议暂缓通
过实施。
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承诺,会向大陆海协会转达此事对台商的冲击,同时呼吁各地台商向
大陆政府反映。
“真的是大事”,大陆全国台企联发言人叶惠德说,广东政府不解民间疾苦,趁还没通过
,“一定要在适当场合向适当的人说清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观鬼岛....
台湾惯老板:因为我们老板赚不够,薪水不能加
政府:那就不要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