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他们在名称前冠上“中华民国”、“中华”或“台湾”,或使用“会”、“社”、“学
会”等适当文字。
林峯正痛批,结社权是《宪法》保障人民的权利,他们申请成立社团法人,但内政部提及的
名称问题在《人团法》中根本没有规范,他怀疑内政部故意拖延申请程序,“否则根本没法
律依据,为什么要管?”林警告,近期会再回函内政部,请内政部指出哪些法规规定不能这
样命名,“最好内政部申请驳回,那就会打宪法官司!”
绿委痛批管太多
民进党立委李俊俋抨击,德国有啤酒党,美国有茶叶党,即便“民主进步党”也没冠名“台
湾”或“中华民国”,“内政部管太多!”另一绿委吴宜臻认为,过去很多妇女团体用“连
线”字眼,一开始内政部也反对,“内政部不应用意识形态来管理团体。”
“不愿改也尊重”
但国民党立委吴育升直言,本来前面就应加上国家称谓,比如“中华民国”或“台湾”,“
难道这个团体是美国公民组合吗?”另一蓝委林德福也认为,组成全国性的人民团体,前面
应该冠上“中华民国”。
内政部官员解释,《人团法》规定社团名称不得相同,为免混淆,才在“社会团许可立案作
业规定”规范加上行政区域,例如养猪协会,全国、各县市都可申请,如名称加上台湾、新
竹县、云林县等,以便区分,如申请人不愿改名称,也会尊重。
公民组合资讯
◎发起人:律师林正、中研院副研究员黄国昌、作家平路、纪录片导演李惠仁、台大社会系
教授范云等34人
◎发起日:2014年3月3日
◎申请成立过程:3月31日向内政部申请社团成立,4月3日、5月30日2度收到内政部异议回
函,目前仍未完成申请程序
◎成立宗旨:
.运用网络科技、降低参与门槛,让公民有效监督政治
.建立平台、形成论述,结合公民共同审议公共政策
.号召公民支持优秀候选人,参与2016年国会选举
◎脸书粉丝团:www.facebook.com/taiwancitizenunion
资料来源:《苹果》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