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tom ()》之铭言:
: 我觉得我会被嘘,但我还是想问,
: 虽然说当兵是男人的义务,
: 但是为什么钱不能多给一点,
: 至少心理平衡些,
: 可以当兵顺便存一笔小钱
: 各位当过兵的学长们有这样的疑问过吗?
大家讨论而已
民国八十二年时 入学领的是二兵的钱
我记忆很深刻 因为是第一次领属于自己的"薪饷"
当天是集合在餐厅领信封袋装的现金
所以很多同学都在队列中雀跃的说"领薪饷囉"
好死不死 一个不知名的上校经过(后来才知道道他是财务组主任)
听到我们的童言童语
就大骂说
"薪什么饷?学生跟义务役士兵一样 只有零用金 没有薪饷"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义务役士官兵是零用金 不是薪饷"
第二次听到的说法
是在总部招开"义务役士官兵退伍离营座谈会"
别单位的代表 一个义务役士官就有抨击这一点
而业管单位-主计处的上校处长是这么回答的
"因为各位是基于宪法以及兵役法 "暂时性"投身军旅 并非"工作"或"事业"
所以不能纳入最低工资计算 但基于不是所有人都是在住家附近服役 所以才会有
"零用金" 供各位做为休假往返的车资 以及在营期间的"零用"
分享一下服役时 听到的说法
到底正不正确 因为我不是财务官科的 所以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