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chis (巴黎花街好看ㄟ)》之铭言:
: 就像我大学时代 被最好的朋友劈男友
: 我怀疑过很久都秉持相信
: 最后太不对劲了 去看好友日记才发现真的早就搞在一起
: 我真的拿他们没辙 但我又好生气 所以跟好友的妈妈讲 全家臭骂她
: 跟她同学说 她最后大学念不下去
: 结果共同的好友居然跟我说: 你不该去翻日记的
: 所以呢? 所以我活该被耍吗????
: 她最后休学是我的错吗
: 大家用点同理心吧
说真的 你偷翻人家日记应该算是侵犯隐私了是法律问题
你男朋友劈腿 你们没结婚什么罪都没犯
顶多道德层面上可受谴责
谁比较可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