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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4 13:47
〔记者何宗翰/新竹报导〕新竹一名13岁少女,去年11月在交友网站认识一名20岁颜姓男
子,曾趁父母不在家时,深夜找颜男到家中,还帮颜男口交,后来老师得知后报警,颜男
被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处1年7月,缓刑2年,期间保护管束。
少
女去年11月间在“认识陌生人”网站认识颜男,双方互有好感,少女认识之初就表明自己
才13岁、念国一,但2人仍相约见面;一天少女主动透露父母亲不在家,只剩祖父母,邀
请颜男深夜造访,2人发生口交1次,当时颜男欲发生性关系,但少女不肯作罢。
后来少女到学校和同学说自己交了男朋友,2人还进展到床上,被学校老师知道后报警处
理。
颜男坦承犯行,并与少女家属和解,家属同意给他一次机会,不再追究,法官认为颜男犯
后态度良好,且有正常工作,判处1年7月,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