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公民组合未冠国名 内政部2度函覆改名 (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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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增加林峯正说法)
民进党前主席林义雄号召成立的“公民组合”社团,最近向内政部递交法人登记申请书,
但却遭内政部2度回函要求冠国名,“公民组合”不满质疑:“哪一条有这个规定?”
内政部在回函中要求“公民组合”社团名称应冠上“中华民国”或“台湾”等所属行政区
域,后面则是应加上“会”或“社”等适当文字。
公民组合发起人林峯正表示,他在3月底向内政部提出筹组申请,但内政部于4月3日、5月
30日两度回函都要求他们在名称前冠上“中华民国”、“中华”或“台湾”,或使有“会
”、“社”、“学会”、“学社”、“协进会”等适当文字。
林峯正指出,结社权是《宪法》保障,他们申请成立社团法人,但内政部提及的名称问题
在《人民团体法》中并未规范,怀疑是内政部故意拖延申请程序,“否则根本没法律依据
,为什么要管?”他说,近期会再次回函给内政部,请内政部指出是哪些法规规定不能这
样命名,“最好内政部把申请驳回,那我们就会打宪法官司!”(颜凡裴、黄扬明/台北
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