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乩童淫人妻32次 民事判赔40万

楼主: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6-03 18:30:34
※ 引述《ivonie7788 (我爱尚真)》之铭言:
: 实在很怀疑这种民事赔偿是怎么算 干人家老婆这么多次 才赔四十万
: 之前某私立大学的高姓老师 因为被学生抹黑性骚扰 一时抓狂在课堂上骂那位学生抹黑
: 但是有些情绪用语 例如"你有什么妈妈生什么女儿"之类的 全被林女录音了
: 就这几句话 靠腰 桃园地院判赔35万 干 连林女的手都没牵到
: 所以说 人生胜利组还是去当宫主 还可以淫人妻子 只要多赔五万
怎么判的?这是民事诉讼
原告要100万 法院最多就只能判给他100万
==========================================
苗栗地方法院103年度诉字第59号
一、原告主张:原告与诉外人卢淑玲原系夫妻关系(已于民国10
1 年12月5 日离婚),因参与宫庙活动而与被告结识,被告
明知卢淑玲系有配偶之人,竟于101 年8 月间某日起至同年
12月4 日止在嘉义市兴达路及友爱路住处与其经营之火锅店
内,以约3 日1 次之频率,与卢淑玲先后共为32次通奸行为
。嗣于101 年12月间,原告与卢淑玲协议离婚过程中经卢淑
玲坦承,原告始知上情,而对被告提起刑事告诉,经被告于
刑事侦查程序中自承不讳,被告业经本院102 年度易字第70
3 号妨害婚姻案件判处被告犯相奸罪共32罪,应执行有期徒
刑10月确定,是被告与原告前配偶卢淑玲相奸之侵权行为事
证明确。原告于101 年12月4 日与卢淑玲签署离婚协议书,
对卢淑玲撤回通奸罪告诉,并免除卢淑玲上开侵权行为之赔
偿责任,然原告与卢淑玲结婚多年并育有二名子女,从事汽
车保养及维修买卖,原与卢淑玲感情融洽、工作稳定,虽卢
淑玲于101 年初有离家倾向,但于本案发生始致原告与卢淑
玲婚姻破裂,进而离婚,原告遭亲友指点,影响名誉甚钜,
且因心情低落难以如常工作,导致伊长期处于压力下,造成
精神上莫大痛苦。爰依民法第184 条第1 项、第195 条第1
项之规定,请求被告赔偿精神慰抚金新台币(下同)100 万
元等语。并声明:被告应给付原告100 万元,及自起诉状缮
本送达之翌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5 %计算之利息;原告
愿供担保,请准宣告假执行。
........................
查被告明知卢淑玲为原告之配偶,犹仍与之相奸多次,显系
故意以背于善良风俗之方法,不法侵害原告夫妻间共同生活
之美满与幸福,干扰其婚姻关系,并动摇原告对其配偶忠实
之信赖,自属不法侵害原告基于配偶关系而享有之夫妻身分
法益,且其相奸行为共计32次,情节堪认重大,并造成原告
精神上之痛苦,揆诸上开规定,原告依据侵权行为之法律关
系向被告请求非财产上之损害赔偿,洵属有据。爰审酌原告
为大专毕业,经营汽车维修及保养厂,每月收入约9 至10万
元,名下有汽车7 部,无不动产;被告为高中毕业,曾从事
业务员,当乩童约20年,收入不稳定,每月收入约1 至2 万
元,名下无汽车,亦无不动产,业据两造陈述明确(见卷第
22页),并有税务电子闸门财产所得调件明细表在卷可证(
见卷内证物袋),堪认原告有固定之职业,收入稳定,而被
告则无固定工作,经济来源不稳定。又参酌原告与卢淑玲88
年9 月间结婚,育有2 子,卢淑玲虽于101 年初有离家倾向
,终因被告介入其婚姻生活,致原告婚姻破碎(于101 年12
月5 日与卢淑玲离婚),原告独自扶养未成年子女,且于工
作场所及亲友之间遭受议论指点,原告因而承受巨大之精神
上痛苦,暨被告侵权行为之次数,事发后之态度及两造之身
分、地位及经济状况等一切情事,认原告得请求被告与卢淑
玲连带赔偿之金额以80万元为公允适当,逾此金额之请求,
即属无据。
(四)另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之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
务之意思表示者,除该债务人应分担之部分外,他债务人仍
不免其责任;连带债务人相互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
有订定外,应平均分担义务,则为民法第276 条第1 项、第
280 条前段所明定。再债权人与连带债务人中之一人成立和
解,如无消灭其他债务人债务之意思,他债务人能否主张免
责,应视该连带债务人应允赔偿金额而定。若该连带债务人
应允赔偿金额超过其依法应分担额者,他债务人之赔偿金额
不受影响;若低于其应分担额者,就其差额部分,即因债权
人对其应分担部分之免除,而有民法第276 条第1 项规定之
适用,并对他债务人发生绝对之效力,最高法院99年度台抗
字第113 号裁定、98年度台抗字第200 号裁定参照。经查,
被告与卢淑玲系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原告应负80万元之连带
赔偿责任,业如前述,则被告与卢淑玲相互间之内部应分担
额应各为40万元。原告业已免除卢淑玲之赔偿责任,是依民
法第276 条第1 项规定,被告就上开卢淑玲应分担之40万元
亦同免其责任。从而,原告得请求被告赔偿之金额为40万元
作者: MJdavid (我刚出社会)   2014-06-03 18:35:00
所以原告告了通奸的二个人100万 后来免除女方的 就这样少了一半 后来又被打八折 是这样吗?
作者: vvus (不囧)   2014-06-03 18:38:00
可怜 所以一次要告多一点
楼主: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6-03 18:39:00
是原告要100万,法院认为80万适当,然后原告又免除他老婆的责任所以只剩40万。
作者: MJdavid (我刚出社会)   2014-06-03 18:40:00
喔喔 我的顺序错了
楼主: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6-03 18:40:00
你一次要告多裁判费就要缴更多~~
作者: elic2577 (pupx1000你他妈杂碎)   2014-06-03 18:46:00
告再多,被告无稳定收入,又酌情删减,结果差不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