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腹生子/与孕母直接上床 罕见又麻烦
在国外,不孕夫妻可循代理孕母途径生儿育女,但台湾代理孕母尚未合法化,不孕夫妻只
能偷偷透过地下仲介寻找代理孕母,有些人则是直接借腹生子,因而衍生诸多纠纷及争讼
,孕母、生父权益都没保障。
代孕是应用“试管婴儿技术”,将不孕夫妻的胚胎植入另一女性子宫内“借腹生子”;至
于像张姓男子与魏姓孕母的情形,资深医师说,男方和孕母直接发生性行为,达到怀孕目
的的情况较少见,也容易衍生后遗症。
资深妇产科医师王怀麟表示,目前在泰国、美国、西班牙、荷兰等国家,代理孕母是合法
的,费用达台币二、三百万;这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办法负担,经济能力许可者,可前往这
些代孕合法国家,实现做人心愿。
王怀麟提到,会选择代理孕母者,大多是先天无子宫或子宫发育不全,或因身体疾病无法
怀孕,或是有反复性流产等情况;医院会和仲介公司合作找代孕者,再与委托者签合约,
并进行疗程。
但国内对代孕仍见仁见智,赞成者称许是尽人力和科技弥补先天缺憾者满足求子渴望;质
疑者则担心,企求达成产子的亲子天伦,难免用金钱、后天勉强而行,会造成物化女性、
消费子宫,甚至爆发争子官司。
国内代理孕母争议多年,相关草案、办法仍躺在行政和立法机关,但民众代孕求子的脚步
早已跨越法令和国界,冲击法令和伦理道德,值得相关单位重视。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7162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