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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o306 (qoo306)
2014-06-01 14:09:34遗弃罪成立要件为“若有其他兄弟姊妹可扶养年老或重病父母,
即使自己不扶养也不构成遗弃罪”,纵然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纠正这种错误看法,却犹主张“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之遗弃罪,必以对于无自救力之人,不尽扶养或保护义务,而致其有不
能生存之虞者,始克成立。若负有此项义务之人,不尽其义务,而事实上尚有他人为之养育
或保护,对于该无自救力人之生命,并不发生危险者,即难成立该条之罪。”
现在当孝子的都是笨蛋就对了,养都不用养等死了再来分钱就好了
果然法律是死的,懂得用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