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CZEMA (加油!)
2014-05-31 23:47:42看到《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很有感触,这部法遇到某党的公务员都会转弯,
好像台湾就只有某党能够解释法律。
《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
第五条
公务人员得加入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但不得兼任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之
职务。
好,那让我们来看看 台北市民政局长 吕黄锦茹 估狗到至少 2007 年就是局长
◎ 国民党妇联会干部 http://goo.gl/ZH73O0 (风传媒)
◎ 国民党17 18 19届中央委员候选人 http://goo.gl/wjlkOQ (国民党)
◎ 国民党 19 届全国党代表大会台北市代表 http://goo.gl/hWdeF9 (国民党)
大概是 妇联会干部 党中央委员候选人 党代表 都不算政党职务吧~
第九条
公务人员不得为支持或反对特定之政党、其他政治团体或公职候选人,从
事下列政治活动或行为:
三、主持集会、发起游行或领导连署活动。
六、公开为公职候选人站台、游行或拜票。
但,
◎ 马英九总统竞选团队志工 http://goo.gl/KMJnRO (自由时报)
◎ 郝龙斌市长竞选团队义工队长 http://goo.gl/PKfF1x (TVBS)
大概是 情节不严重吧~
总而言之,反正台北市民政局长就在位子上坐了至少七年,
也不会有什么白色汁液联盟去检举他 也不会有立委或市议员去告他就是了…
这种泛蓝公职其实一堆…其行政中立和中立选民一样中立。
为什么要针对他?
因为最近发现有“热情”支持籍行军的,拼著不合法没居住事实也要挺。
千.万.不.要.酱.作.啊!一定要依居住事实合法移籍。
对不正常迁徙作查核并通报,以纠举幽灵人口,本应是民政局业务。
据熟谙户政公务同伴指出,户政事务所 有对比劳健保投保单位地址,
询问就业就学事实,查姓名所属之电信水电帐单登记住址,财税所得登记地址,
户政事务所对是不是有居住事实,掌握得很好,只是要查不查而已。
若是不中立的话,能查敌对阵营合法移籍人马作为查户成绩应付议员质询,
还能掩护自身阵营合法移籍人口或非法幽灵人口。
所以有发现这样的“热情”支持与倡议者,
希望每个支持籍行军的人都能相互提醒合法移籍,
免得非法移籍投票而被处罚。
推广过程中,最心寒的不是质疑或谩骂我们的人,
是明明有资格,却说“很麻烦”没发现自己权益受损的人,
公民的力量,不团结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和行政机器对抗。
※ 引述《Divya (Divya)》之铭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530/407653/
: 中研院声明:黄国昌参与学运没违法
: 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国昌因为参与太阳花学运,遭质疑违反公务员相关法
: 规,中研院今晚发出新闻稿指出,黄国昌以请假方式或于假日参与非政党活动,并未违反
: 《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中研院表示,院内研究人员若没掌握行政权力或涉及行政资源
: 分配,希望社会正面看待他们公开表达公共意见。
作者:
fongse (小毛毛虫)
2014-05-31 23:49:00转弯就对了
作者: dostey (Dos) 2014-05-31 23:49:00
这国文程度..颗颗...她有加入"政治团体"吗?
作者: alprazolam (insane) 2014-05-31 23:49:00
无聊,那又不是有决策权的职务
作者:
ewayne (ec)
2014-05-31 23:50:00国民党不是政治团体?
作者:
joytyo (黄yoyo)
2014-05-31 23:51:00Push
作者: alprazolam (insane) 2014-05-31 23:51:00
国民党算慈善团体吧
作者: axd1982 (~大叔魂~) 2014-05-31 23:52:00
不如说国民党不是政党 XDD
作者:
fongse (小毛毛虫)
2014-05-31 23:53:00大概是慈善团体
作者:
blackkt (低调)
2014-05-31 23:55:00公务员不行 但总统就可以 也颇怪
作者: frankcar 2014-05-31 23:55:00
转弯党
作者:
Eway307 (Topology)
2014-05-31 23:56:00是宗教团体没错
作者:
lifebobi (不正常人类研究所所长)
2014-06-01 00:01:00搞清楚你引得法条是公务人员,指得是事务官。局长要看是事务官体系还是首长指派,如果是指派自然不适用公务人员
某人的国文程度………“得”加入政党,但“不得”兼任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之职务
作者:
lifebobi (不正常人类研究所所长)
2014-06-01 00:03:00行政中立法,政务官不适用行政中立法,先把功课做好再来当人,不然很可悲,要当国民党还要被洗个脸
没错 政务官不用行政中立 本来就能堂而皇之用公帑作有利
作者:
witnessg (超认真乡民设计师0'_'0)
2014-06-01 00:14:00国民党他ㄇ的武装诈骗集团
特定政党的事啊~ 选民自己选KMT的 选民的钱就KMT的钱啊~不过很奇怪 行政中立法第 18 条…… 有写到政务人员…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4-06-01 11:12:00推
作者:
LHD (我可以再混十年吗)
2014-06-01 11:31:00第十八条就说了是"法律规定要超出党派",像监察院长这种才算
作者: joanying (joan) 2014-06-01 14:00:00
元首是〞党主席〞,住中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