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31日电)被解职的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否认收贿,辩称新台币
1600万元是借贷;但台北地院认定他涉行贿罪嫌重大,有逃亡串供证之虞,今天裁定羁押
禁见。
台北地院上午裁定,叶世文、蔡仁惠羁押禁见;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500万元交保、远
雄集团干部魏春雄100万元交保,两人都限制出境、住居。
北院新闻稿指出,叶世文虽否认贪污,辩称1600万元是借贷,但蔡仁惠坦承向他行贿,且
有多名远雄员工作证。
法官认定,叶世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嫌,且他长年担任政府高官、人
脉广,在家中藏有钜款资力充足,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加上本标案还有其他评审,显
然有勾串证人之虞,裁定收押禁见。
蔡仁惠虽然坦承行贿,并加码供出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和叶世文在民国101年林口合宜
住宅案也有行贿、收贿;但法官认为这部分相关共犯、金流,有待检方查明,他有勾串共
犯或证人之虞,因此也裁定收押禁见。
台北地检署指挥廉政署查出,这起“产、官、学”犯罪是赵藤雄为取得桃园县政府八德合
宜住宅兴建标案,涉嫌指示员工透过前国立台北科技大学设计学院院长蔡仁惠,向叶世文
行贿1600万元。叶男涉收贿后,在4月间护航让远雄以近13亿元得标。10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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