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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erna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2014-05-30 22:20:49立院三读 违反性平法可公布雇主资讯
新头壳newtalk2014.05.30 翁嫆琄/台北报导
立法院今(30)日三读通过《性别平等工作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未来若雇主违反性平法,
县市政府可以公布雇主的姓名、公司名称等。同时,建教生、实习生也被列入性平法的保
障范围内。
为了保障员工性别的权益,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性平法修法,根据三读条文指出,未来若
雇主违反性别歧视、骚扰等法规,例如在招募、给薪、考绩等方面因员工性别有差异,或
不允许员工请生理假、产假或育婴假,影响员工权益,可处2万元以上、30万以下罚锾,
还可视情节轻重公布雇主姓名及公司名称,并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则按次处罚。
同时,实习生、建教生也适用于性平法规范。对此,民进党立委尤美女表示,这些技术生
、建教生、实习生在工作职场上受到性骚扰,却一直都没有办法处理,这次终于可就这部
分弥补。
http://newtalk.tw/news/2014/05/30/47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