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晓得这种新闻的意义何在?!
以往所有的杀人案件无论有差别还是无差别年纪大或是年纪轻,请问有这样讨论
父母该不该"赔偿" 或是 父母可以"抛弃继承" 这种议题吗?
郑捷虽说很有可能判死刑,但比起谢依涵这种已经判死刑了而在二审当中的
怎么我没看到新闻说,在谢依涵枪决后,其母亲可以抛弃继承或是谢的母亲道义上应赔偿
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态让这件事情,有了差别待遇?!
※ 引述《JayReed (平心静气在网络上学习)》之铭言:
: 郑捷若枪决父母可抛弃继承 数千万赔偿债务全民买单
郑捷父母不用抛弃继承,依现行法律规定第1148条
继承人自继承开始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承受被继承人财产上之一切权利、义务。
但权利、义务专属于被继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之债务,以因继承所得遗产为限,负清偿责任。
所以郑捷父母哪里需要抛弃继承阿,记者真的是脑残到连修法了都不知道,还想炒作民粹
另一个就是数千万赔偿全民买单这件事情 是依犯罪被害人保护法第9条规定
如果大家觉得不应该有这个规定的话,很好阿 找立委提议把这部法律给废止了阿
这不涉及什么全民买单的问题 因为这个只是补偿 不是国家赔偿
: 另一方面,郑捷父母也可以选择抛弃继承,直接和郑捷切割,那赔偿金势必由国家支付,
: 即便郑捷枪决伏法,后续赔偿恐怕落到全民身上,民众就算觉得不公平也无可奈何。
那如果谢依涵枪决伏法、曾文钦没钱赔偿被割喉小弟弟的家人、还有其他杀人犯
的补偿金(看记者报导多脑残阿是补偿金不是赔偿金 笨到极点了)也是由国家支付的
麻烦叫这些杀人凶手的父母也都不要抛弃继承阿,麻烦记者大大帮忙追一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