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示范区遭疑不撤案 管中闵动怒

楼主: ms4twbbs (NBA Jersey)   2014-05-28 23:41:44
【中央社╱台北28日电】 2014.05.28 10:24 pm
国发会主委管中闵今天表示,近期立院的争执与示范区不重提修法无关,如果还要再花半
年的时间撤案、重提,条文几乎是一模一样,是要达到什么程序正义?
“国发会online第一发”自由经济示范区沟通会今晚6时30分登场,国家发展委员会主委管
中闵及农委会主委陈保基,与年轻朋友首度透过网络社群媒体进行公开、即时的互动与交
流。
网络媒体公民摄影守护民主阵线提问时表示,示范区条例虽经过公听会,但却未撤案,重
新进行修法,造成4月28日立院空转、今天初审时立委不信任,及行政权指导立法权的疑虑
,明显违反程序正义。
管中闵表示,近期立院的争执与示范区不重提修法根本无关,外界有疑虑的条例,国民党
籍立委会在审议时提修法动议,并同考量。
他强调,如果再花半年的时间撤案、重提,条文几乎是一模一样,“是要达到什么程序正
义?”
另外,网络媒体沃草质疑,示范区土地只要经直辖县市选定就可进行,不受土地法第25条
限制,出售公有土地不需地方议会同意,且立法院也仅采备查机制,若3个月未审议,就能
直接生效。
国发会官员说明,由于示范区土地是公有用途,各地县市政府在对全民有益、且在不损及
公产权益前提下,免经议会审查,只要当地县市政府审核,同意成立就可进行公有土地开
发。
【2014/05/28 中央社】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8706711.shtml
神圣管爷~~~~~~ 请息怒
作者: alvar (( ′-`)y-~)   2014-05-28 23:43:00
神逻辑
作者: ienari (jimmy)   2014-05-28 23:45:00
我先不符程序还可以动怒 立法院直接关门算了
作者: lingsk (尘俗过隙)   2014-05-28 23:46:00
半年后就选举了不是嘛?
作者: WeAntiTVBS   2014-05-28 23:46:00
要你管喔
作者: idevil666 (devil666)   2014-05-28 23:47:00
动怒杀小你那位,有疑虑只许国民党提??
作者: funnyway (有趣路)   2014-05-28 23:50:00
你怎么知道会一模一样
作者: lovetoshinya (艾多心夜)   2014-05-28 23:50:00
程序正义不是最低标准吗…这都不能遵守有什么好谈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5-28 23:51:00
就是不一样 才叫你要审修正案啊
作者: ines1969 (ines)   2014-05-28 23:52:00
颇呵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5-28 23:52:00
http://ppt.cc/JsL3 空白授权“整个台湾”都可设立自经区
作者: polaris920 (海苔)   2014-05-29 00:18:00
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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