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夜店买醉遭捡尸 怀孕产子被告通奸 2014年05月28日12:41
桃园1名陈姓男子与赖姓妻子101年6月间离婚,没想到4个月后赖女竟产下1子,把该子登
记在陈男名下,陈男去年5月申请户籍誊本时竟发现户口内突然多了一名儿子,怒控前妻
(38岁)通奸。
事后开庭时赖女向法官表示,当时因陈男因家暴与争取子女监护权,闹得不可开交,独自
到新竹夜店饮酒,想放松心情,一名自称是台商的男子来搭讪,没想到她喝到不省人事遭
捡尸,翌日早上发现自己衣衫不整躺在座车后座遭性侵,事后发现月经没来,最后产下1
子但不知生父是谁,就把生父登记在前夫名下。
由于担心无法争取到与2名子女的抚养权,心想生下来后,至少还有一个小孩陪伴,才没
去堕胎。桃园地检署认为赖女说得不无道理,无法排除她因酒后遭性侵,且没有积极証据
显示她有通奸行为,今予以不起诉处分。(张沛森/桃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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