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joe (Bye!Yesterday)》之铭言:
: ※ 引述《tamago1985 (Excalibur)》之铭言:
: : 今天(5月27日)新闻面对面姚立明拿出视频给大家看了
: : 两年前选举前马英九亲口说当选后四年内绝不与大陆领导人见面
: : 但现在似乎超在意超级想跟习近平见面
: : 好像除了这件事之外其他都不重要了
: : 在下看完节目后去网络上找视频
: : 果然真有这段新闻画面
: : 补上影片连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AG_9-ebNJA
: 如果大家一起募款并申请路权
: 然后在凯达格兰大道前面用蚊子电影院
: 反复播这段影片播个七天
: 应该会名扬国际吧?
http://eservice.mytaipei.tw/hypage.cgi?HYPAGE=form.htm&s_uid=014149
台北市使用道路集会申请
应备证件
1.申请书
2.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印本(机关团体应检附负责人之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印本)
3.申请人或代理人存摺封面影印本
*申请方式
亲自、委托申办
*缴费方式
1.网络缴款:无
2.非网络缴款:临柜缴费
*处理时限
1.一般申请:6日
2.网络申办:无
3.须会外机关审查:无
4.须层转核释:无
*承办单位
新建工程处工程配合科
电话:2759-6598或1999(外县市02-27208889)转8072
传真:2725-8079
*备注
1.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应于使用道路集会日前7日至30日(日历天,星期例假日、国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
均应计入,但春节假期除外)内向新工处现场提出申请,以现金缴纳方式,由本处秘书室
开立本处台北市库缴款单至台北富邦银行缴款。
2.保证金退还:
于使用道路集会后,如无损坏道路及附属公共设施,则于集会完毕后7日内办理保证金无
息退还。如有损坏道路及附属公共设施,申请人应负责修复,如不修复则由本处代为修复
,所需费用由保证金扣抵,如有不足则向申请人追偿。
3. 申请使用道路最多以连续二日为限,且同一申请人每月仅得申请一次。
其实我有个建议,这么白目的活动,也许可以交给交给专家来弄
要不试试试看请国宝级白目冯光远来办这个蚊子电影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