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8703220.shtml
财政部提案修正国有财产法第58条,要将民国86年6月30日以前,属公共工程拆迁基地未
完成让售土地,得依照迁建基地范围内土地让售计价方式办理。如果这项修法完成三读,
在台北市大安区及信义区中,将有143笔共计6131平方公尺土地,拆迁户可以用市价七分
之一价格取得台北市精华土地,国库短收超过113亿。
这又是要图利谁?
扁政府一直用市价卖国有地
马政府倒是用公告地价卖国有地
谁是贱卖?
大笔一挥 国库又亏空了一百多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