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要引战,就事论事
1.成年
离不开妈妈怀抱的,讽刺人家是妈宝
(假设)妈妈放手不管的、管教无效伤心欲绝的,又要把人家拖出来
(推倒前?)不是经常喊的很大声.....刑事上的成年?
满二十岁时,不是也觉得自己“民事成年”了,很伟大了?
2.礼俗
礼俗上,凶手父母或许会去上个香,或是致意一下
这只是“礼俗”而非“必要程序”
假设凶手的父母早就“对小孩完全失望”,甚至“宣称切断父子关系”
没错,他们可能教养失策,有些对社会的亏欠 (当然也有各种社会原因)
逼对方父母出面的意义,大概只有(金钱上的)赔偿吧
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
1.凶手刑事成年,无父母责任
2.凶手民事成年,无父母责任
3.诉讼策略上,“父母缺乏管教”或“父母认真管教”,哪个比较容易得到“宽恕”?
4.凶手“有悔意”,有包含其父母表现?
5.不出声状态下,哪个单位要直接违反“个资法”?
6.如何减低损失?
7.如果是“断绝亲子关系”的状况,关几年(监狱协助管教),对父母有差别吗?
所以哩,这有什么好起哄的?
要不要出来面对,那是对方父母的选择
※ 引述《Karsho (Karsho)》之铭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6902
: 2014-05-26 15:02
: 〔记者林宜樟/嘉义报导〕台北捷运发生随机杀人案件,凶手郑捷父母至今未露面,被害
: 人张正翰的家人今天下午痛骂,“只会神隐!电话一通也没有,也没来上香,为什么不出
: 面?”
: 张正翰的父亲张振源说,儿子被杀害至今还不能放下,也不想原谅凶手,“为什么不考虑
: 别人辛苦养大孩子的心情?为什么不帮人想?”张振源说,郑捷父母连最起码的道歉都没
: 有,不但没亲自来上香,连一通电话也没有,这样合理吗?
合理?
先把“法律”、“道德”、“礼俗”分清楚
这报导只有转述,可没有“评价”
: 张正翰的亲弟张书侨说,“郑捷父母至今只发过一个书面声明,真的有关心被害人家属吗
: ?难道要逃避一切吗?只会神隐!神隐!人到底在那里?为什么不出面?”他说,现在自
: 己必须坚强,家里现在只有一个孩子,“我一定要为哥哥讨回公道!”
假设,(凶手父母)人出现了
可以保证不骚扰对方?让对方维持正常生活?
这不就是“报复式的正义”? (废死,不来救援了?)
中正理工、东海大学、电动战友、国中老师.....,要不要出来道歉?
重点是赔偿,不是道歉!
: 统一集团行政服务部理李世明与人资部经理施铨成今天下午前往张家致意;李世明说,张
: 正翰应征储备干部是从2000多份履历中挑出40人初试,他则是40人中的第一名,录取机率
: 非常大,应张家人请托把通过初试的通知书带来灵堂,让家人烧给张正翰。
论调正在偏转中
再次强调,重点是对被害者的赔偿!
来点八卦吧,
提议,加害者应该贬为奴隶,工资用于赔偿被害者
未清偿法定赔偿金额者,不得假释,并得增加其刑期
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