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linzayin:我以前上课怎都听老师说行政法院公法素质普遍差 05/26 16:47
前几天看书看累睡着,作了个梦
梦见自己是某个没把元首教好的法学院的学生
然后某位老师正在上课
老师讲著讲著,就开始砲轰
早期国考不考行政法的,当然就没人会去念啦
就连法学教育的重点也是一直放在民刑的实体程序之上
比方说,学校教育光是民法就能拆成民总、债总、债各、物权、身分法
还有民诉系列,远近驰名的六学分八堂课,理理叩叩加起来一大堆学分;
不想念也会逼你逼到滚瓜烂熟为止
相对的行政法可就倒楣啦,啊就一门课四学分
了不起在加个行政救济法,两学分End,然后之后就一辈子再也用不到行政法啦
这样哪有可能会好
到了警犬训练所...啊不对是辛亥监狱,别称司训所
公法系列的成还是少少,不过民法民诉倒是忘不掉
为什么呢? 因为一脚踏进辛亥监狱的大门....
“X的,怎么又是邱老斯...”
因为这些原因,早期法官都是民刑的功力远胜行政法
加上而行政法院的法官常是普通法院转任的,所以呢...嗯...
(而且法官很乐衷转调行政法院,因为案量少很多,比较凉)
其实随着公法学的发展,这几年行政法院算是有点改善了
不然之前根本是名副其实的驳回法院,人民告官署只有吃败诉的份儿
老师讲到自己之前受司法院委托去审查法官的转任
就是法官要转任前,必须交报告,然后由公法学者去审他有无适当资格
原本就不期待能有什么惊艳之作,一审查下去,倒也真的没啥好货
最后只能勉勉强强的从五个里面 挑两个烂到没药救的砍掉 算是不得罪人
然后就听到刺耳的警笛声,我就梦醒惹
好学术的梦啊,不知道期末会不会考这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