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有没有死刑不能遏止犯罪的八卦?

楼主: Lankavatara (Lankavatara)   2014-05-25 14:41:56
※ 引述《PTTcountry (PTT国)》之铭言:
: 引用陈为廷脸书一段
: 一、广泛的研究共识已经指出,死刑并不能遏制犯罪。
: 就好像明明上个月才执行完死刑,还是有了郑捷。
: 像是蔡正元提的那种解决方式,
: 显然是一种轻率、而没有根据的作法,是一场恶质的政治秀。
: 先说我还是觉得死刑有吓阻跟遏止犯罪的能力
: 不过最近看到很多废死的言论
: 都拿才刚执行完死刑 就还是一堆杀人案件当例子
不管废死/反废死提了再多个案、再多数字,这些通通都无法聚焦。
为什么?因为没有讨论到应该讨论的地方。
社会科学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对于先验性的讨论不足,因而总是有反例发生。
就废死/反废死来说,应该讨论的是,单一主张可以成为普遍法则吗?
先从法律说起。我们为什么可以修法?为什么世界上有不同的法系、不同
的国家会分享著不同的法律?甚至有时候看起来完全冲突而矛盾?
从法哲学的立场来看,因为法律是扎根在人类的文化/经验层面上,所以
并没有绝对性。
我们常常听人说,人生而平等、自由、而且还有生存的权利云云。我们不能随便剥夺
他人的这些权利。
但是等等!
是谁告诉你们这些事情的?欧洲人?独立宣言?还是废死联盟?陈为廷?
有谁能论证人的这三项权利吗?而这三项论述的先天性有那么一秒钟成立过吗?
那么动物呢?为什么牛、羊、猪、狗、猫、...没有这些权利呢?(参照peter singer)
这些论述到底是谁的傲慢自大?
法律是一种建立在伦理上的文化现象,充满变动性,因此不会有单一而绝对的论述。
普遍而放诸四海皆准的道德金律之匮乏,让人们为了法律规则产生永无止尽的论争。
其实,法律不过就是“权力”的变动与消长,仅此而已。
那么我们就放弃了吗?
不,我们必须进入更高次元的讨论。从根源来看,死刑问题实际上是伦理学的议题。
而伦理学的其中一项追求,就是如何建立人人得以遵循的道德法则。
有人会问:我们不是没有办法在先验层面上找到这项标准吗?(强行为之,
容易产生本质主义的谬误)
但是解决的关键就在这边,
“正是由于我们无法在先验层面上找到这项标准”,
所以我们必须在文化现象上的、经验的层面上寻求论证。”
也因此,死刑是否正确,不是光讲一些漂亮话就好。
在一个国家体制/文化区块内,拥有大多数人支持的“意见”,
“本身就是一项法理基础”。
这是相对主义的悲哀,也是话语权的体现。
这场战争,在台湾这块土地,这个气氛下。反废死是取得了胜利,无庸置疑。
但是废死就没有道理了吗?不,可以说有道理也没有道理。
废死需要的不再是一些空洞的讨论,引用一些无关乎核心问题的研究。
而是应该动之以情,取得话语权。
没错,是一个看起来没什么根据的东西对吧。但是人类事实上就是感“性”动物。
而理是建立在情上面的。这就是题外话了。
最后,关于“逻辑”这个词的被滥用。事实上逻辑这个东西吗,简单讲两个层次
1. 数理逻辑(演算) 2. 经验逻辑(通常会用不证自明的生活经验来当根据)
这两样东西都已经被证明是有缺陷的,不是完美的系统。(后者事实上还更可靠)
所以如果争论两造互相说对方没有逻辑,也实在是没有什么逻辑的讨论。
总而言之,希望对这个议题的讨论,能够在更根本的层面上来进行。
废死联盟、马囧、陈、林这些人讲了什么,不是重点。他们不代表绝对真理或一定错,
把人名去掉,回归话语的内容才是最重要的。
另外,我个人用非常没有逻辑的感性来大力赞成死刑存在的必要。因为他有用啊。
如果说刑罚没有吓阻的效果,那就废除刑罚吧。说到底,不只是死刑,根本的问题
在于,反对死刑的人说不可恢复性、人没有资格剥夺别人的权利(这种权利存在吗)。
但是就刑罚的本质来说,这些性质其实通通都存在(发生的不可恢复、刑罚的
控制自由)。
更别说在这个资本主义的社会,人们天天都在干着这种剥削他人的事情。
讨论的重点应该从普遍法则的立场,经过先验而对文化进行“翻转的再回归”。
回归感性吧,“理”是建立在感“性”上面的。人就是这种动物啊。
作者: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5 14:45:00
很有道理 不过会被嘘 你只是有道理 可是废死是真理 帮补血
作者: kissung (天堂鸦)   2014-05-25 14:53:00
反冤死不等于反废死,谁会因噎废食X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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