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反废死的观点到底是什么?

楼主: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5 12:56:59
※ 引述《rfvtgbtgb (rfvtgbtgb)》之铭言:
: ※ 引述《Golf19 (19Golf)》之铭言:
: : 废死的延伸论述很多
: : 但基本精神就是箝制国家权力
: 废死这个观点 根本歪理
: 如果要箝制国家杀人权力
: 应该要主张废除军队 而不是要求 废除死刑
: 死在战争下的人 远远超过误判死刑的人
: 放纵 国家拥有军队 消灭有敌意的敌人
: 却不允许 透过法律制裁对大众有危害的人渣
: 啥鸟观念
: :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2:58:00
A一下是凶手 一下又是警察 搞得我好乱阿
作者: lukehong (有此一說)   2014-05-25 12:58:00
如果马上动手会死 乖乖投降有机会不死那按逻辑不是应该较容易术手就擒吗?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5-25 12:59:00
啊不是不正常了 怎么会有逻辑?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5 13:01:00
推回来,嘘完错字就打完收工了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02:00
根本倒果为因吧 紧急状况很难判断 讨论这没意义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4-05-25 13:04:00
当然要开枪 又一个把紧急情况和事后已落网扯一起完全不懂这跟废死有什么关系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06:00
我觉得你在脑补 前面文章都有提过了 警察有一定SOP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4-05-25 13:07:00
必要性不同 紧急性不同 当然得两套标准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08:00
你根本搞错 废死是法院不得判死刑 和警察SOP两回事又在脑补 不要把职业风险和容许国家误杀人扯在一起警察每个人都是神枪手就是错误假设 不用再讨论下去了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3:17:00
什么叫做职业风险?警察是国家机器一部份,动用武器击毙犯人等同国家机器下的手
楼主: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5 13:19:00
楼上别这样说...人家有神逻辑无视矛盾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19:00
简单解释 譬如 警察只剩一发子弹 孤立无援 只好先发制人他的风险就是 如果这一发子弹或武力无法制服歹徒就等死
作者: jungle01   2014-05-25 13:21:00
一个是正在发生的危难,一个是非正在发生的危难。依照不等者不等之的逻辑,怎能让两者为相同处理
楼主: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5 13:21:00
呵呵 既然杀人是有条件下合理 为何废死要坚持生命是最终不可侵犯的价值 这样不也违背了废死逻辑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3:23:00
等死又怎样?国家机器没这么大权力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23:00
反过来想就好啦 警察对本身生命有自卫权力 哪有矛盾?
楼主: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5 13:23:00
简单来说 所有矛盾碰到废死的适应性逻辑都会转弯
楼主: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5 13:24:00
原来认为自己生命受到威胁就可以不尊重生命了阿
作者: firxd (小熊哥)   2014-05-25 13:24:00
所以自卫权>>>生命权? 奇怪了 生命权不是至高无上不可侵犯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3:25:00
谁给国家这个权力的?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25:00
扯那么多就算我不对 那去请教专业警察好吗?法院废死确定
作者: firxd (小熊哥)   2014-05-25 13:25:00
要有两套标准 标准谁订的? 凭什么订?
作者: jungle01   2014-05-25 13:26:00
警察开枪必须以非优先部位为优先,当时开枪可能能救助人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3:26:00
现场紧张状况下警察不会误判?
楼主: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5 13:26:00
人家有适应性逻辑 误杀当然合理化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27:00
警察本来就有误判可能阿 刚才就说过了 不要无视好吗?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3:27:00
可以救助未来不被残杀的人命何况你怎么确定开枪必然能救到当下人质人命?所以警察可以误判,法官不能误判?请面对
楼主: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5 13:29:00
人家警察SOP无敌 可是无视废死的规则 其他人要尊守规则喔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29:00
法官不能故意误判,但法官的却有可能误判,不要套话好吗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3:30:00
套话?明明就是警察可误杀,法官不能误判啊谁给警察生命权剥夺权力的?一个紧张现场的警察可以动用杀人权
作者: firxd (小熊哥)   2014-05-25 13:31:00
为了避免再有警察误杀嫌犯 我建议全国废除警察制度!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3:31:00
而且我们容许他误判也没关系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31:00
不要再套话了 我从来没说警察可以故意误判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33:00
有没有资格动用杀人武器是要看比例原则好吗?
作者: firxd (小熊哥)   2014-05-25 13:34:00
比例原则谁订的? 谁有这资格订? 都可能误判了不可能误订喔?为什么比例原则可以>>生命权 这怎么对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35:00
当然不是我定阿 我又不是神 一直套我话干么?
作者: firxd (小熊哥)   2014-05-25 13:35:00
谁都知道不是你订啊 我就是在请问你那要由谁订? 国家吗?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3:37:00
比例原则谁定的?国家机器就是没资格剥夺生命权这是废死告诉我的,我相信然后呢?
楼主: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5 13:37:00
当然是废死们定的阿 人家有适应性逻辑可适用于所有状况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38:00
呵呵 又在脑补 本来就不可能有标准答案 要很多专家开会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3:38:00
说我神逻辑,反请废死用正常人逻辑说服我噢,那以后犯人在你面前警察先跟他说等等,我先请专家开会法院都做不到了,你要警察这样搞?
作者: firxd (小熊哥)   2014-05-25 13:39:00
讲到比例原则法官不是专家吗? 不然谁是专家?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3:39:00
不会有正确答案,那废死现在想说服大众什么?
作者: jungle01   2014-05-25 13:40:00
比例原则是宪法订的,如果你能拥有受之于力而非受之于法的权力,你要订什么宪法都可以,即是任命自己为皇帝也可以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40:00
不要脑补啦 不理性讨论我没办法跟你们讨论下去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3:41:00
谁脑补?用你的逻辑推而已
作者: firxd (小熊哥)   2014-05-25 13:42:00
所以宪法订出来的比例原则允许凌驾在生命权之上囉?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3:42:00
所以要订一个授予国家机器可剥夺生命权的宪法也行?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42:00
有些事情本来就是比较理想化 我不是专家你可以请教他们阿
楼主: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5 13:42:00
呵呵 不意外
作者: firxd (小熊哥)   2014-05-25 13:43:00
宪法说了算 刑法说的不算 看来一直误解废死了他们真正的名称其实是謢宪联盟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3:43:00
听说好像有人想搞修宪,宪法也不是不能改动的我一直以为我再跟废死者讨论的是一个神圣道德性问题
作者: firxd (小熊哥)   2014-05-25 13:44:00
宪法也是人订的 难道不可能误订? 怎么能用会误订的东西杀人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44:00
我本来就没说允许国家机器剥夺生命权 请不要脑补谢谢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3:44:00
结果回我的居然是宪法怎样怎样?所以deep你支持军警使用致命性武器吗?
作者: firxd (小熊哥)   2014-05-25 13:45:00
你不是说警察有SOP 和判死刑是两回事
作者: jungle01   2014-05-25 13:46:00
你是真的神逻辑,我明明说的是当时开枪发生你却硬凹成未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46:00
不要脑补喔 我是说要符合比例原则 歹徒有武器才用武器
作者: firxd (小熊哥)   2014-05-25 13:46:00
你的盟友r支持在紧急危难时警察可以开枪当场格毙嫌犯耶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3:48:00
我刚才说过了 我不是警察 我说错请去请教专业警察
作者: jungle01   2014-05-25 14:04:00
在次重申,如果你拥有受之于力的权力要怎订宪法都可以,但问题是只有开国的那匹人才有这个权力但通常这权力会是以政治妥协方式产生非常难一个人说了算,以后的人即使修宪只是授之于法,没有更动受之于力那匹人所确立的价值核心的权力很奇怪的是,废死主张的司法的废除死刑,和警察使用枪械的逻辑是?退一步言,使用枪械必然造成死亡吗和必然造成死亡的死刑执行放在一起比较的逻辑是?
作者: teajimmy (吉米茶)   2014-05-25 16:55:00
阿就犯意不同,一个是业务过失杀人,一个是故意杀人有啥好比的....读点刑法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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